消费者李先生近日来有些烦恼,家里新装修好的房间,原本好端端的地板上了次精油就变得斑斑点点,而且还不断接到各种推销电话不胜其烦。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5月3日李先生在某建材超市订购了某知名品牌的实木地板,并约定5月30日上门铺设地板。没想到李先生此后就不断接到电话,向他推销地板精油,并说可以免费上门保养,李先生并没有理睬。5月30日厂方派来的施工人员如期将地板送来并铺设好,临走时告知李先生,地板厂方将提供免费上门保养一次,李先生对地板铺设的效果和厂方的服务都很满意。过了几天,李先生拨打了服务电话,请厂方来给地板作保养。当天一大早,就有人到了李先生家中为其地板上了精油,并向李先生推销精油产品,李先生买下了三百多元的产品。不料前面的人刚走一个多小时,又有人敲李先生的房门。来人自称是地板厂的工作人员,来为李先生作地板保养,并出示厂方的身份证件。李先生这才恍然大悟,之前的来人是假冒的。李先生赶忙回头查看地板,发现上过“精油”的地方已渐渐出现了泛白斑的情况。而李先生出于对厂方的信任,连购买精油的凭据都没有留下,李先生对此懊悔不已。
事后李先生不禁产生了疑问,那些打电话过来的人是如何得知自己购买了地板?假冒的公司又是如何得知当天自己要作地板保养?他们又如何能够得知自己的电话?肯定是建材超市或者地板厂家将自己的信息泄露出去了。李先生愤而拨打了消保委的投诉电话。
消保委调查后认为,李先生的个人信息极有可能是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过程中被泄露出去了。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利用了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信任感,乘虚而入,造成了消费者的损失。销售假冒产品的公司目前根本无法找到,建材超市和生产厂家都明确否认透露了李先生的个人信息。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环节很可能发生在建材超市销售环节、生产厂家地板铺设环节等,但就连消费者也无法确切的认定究竟是何人透露了其信息。消费者对不法分子的轻信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未认定人员身份、未保留凭据等也是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原因之一。最终由经营者对地板修复提供必要的帮助,消费者购买的假冒产品由消费者自己承担。
点评: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经营者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向第三人披露。
虽然《消条》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作出了规定,但从实践来看,由于消费者个人信息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诸多环节中都有可能被泄露;个别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随意填写各种问卷调查、网上购物都有可能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个别不法分子甚至于将消费者个人信息作价出售。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遇到的最大障碍是泄露个人信息的责任人的认定比较困难。因此消费者因个人信息被泄露造成损失得到赔偿相当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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