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店办卡 无法使用 总店退款 理所当然
时间:2010-05-17 09:13 来源: 点击:次
近日,消费者刘先生投诉08年3月在东峻美容美发长青路店办理了一张美发卡,09年5月20日发现该门店已关门,美发卡无法使用,现消费者要求位于场中路的总店予以处理。(卡内余额205元)
根据《消条》有关规定:因经营者自身的原因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造成消费者损害的,还应当给予消费者合理的赔偿。经闸北区消保委调解:经营者同意将卡内余额205元退还给消费者,消费者表示满意。
在此,消保委提示经营者因自身原因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如迁址、设备检修、设备升级、扩容、甚至是关门停业的等等,在此情况下,经营者应当事先以书面方式告知消费者,还应当作出妥善安排与处理。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此类所谓优惠卡、打折卡时需谨慎购之,需冷静对待经营者的各种推销手段,以免事后造成买卡容易退卡难的局面。
- 上一篇:理财产品不理财 存了半年得活期
- 下一篇:购二手房“意转定”前多思量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