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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划痕谁之过
时间:2010-05-17 09:13 来源: 点击:

为培养小孩的学习兴趣,从小养成良好的素养,不少家长不惜花代价,添置各种相关用品。在购买商品过程中,有些都是年轻父母不愿遇到的,不免使他们感到烦心,这不,卢湾消保委就受理了一起因在购买钢琴中产生的纠纷。
    2009年6月28日,消费者李先生化12800元,在某钢琴公司购买了一台阿奥咪品牌的钢琴,没过三个月,却发生质量问题。2009年8月9日,该钢琴公司给予了调换。但在新换的钢琴表面却有划痕、轮子腐蚀生锈,钢琴键盘有使用过的印记等,李先生认为,调换的钢琴有二手货嫌疑。
    投诉处理调查中,钢琴公司向消保委反映,在李先生购买钢琴前,他们就将孩子送去参加钢琴学习,是因为受教课老师影响才购买了这款钢琴,但李先生家人不喜欢阿奥咪牌子的钢琴,家庭在购买钢琴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所以会对钢琴挑刺。
    对钢琴外表有划痕等问题,钢琴公司认为这是正常现象,钢琴是大件商品,在搬运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碰撞,他们信誓旦旦:作为正规的公司,绝不会销售二手货,完全同意通过鉴定来鉴别。
    消保委指出钢琴公司不足,首先,新换的钢琴表面划痕、轮子腐蚀生锈等问题,表明钢琴存在一定瑕疵,无论是在生产还是送货过程中产生的,都应当由有钢琴公司负责。其次,即便消费者家庭对购买阿奥咪品牌钢琴存在不同意见,钢琴买卖关系已经确立,钢琴公司不能以此来掩饰商品的质量问题。至于是否属于二手货可以通过鉴定来鉴别。
    《消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经消保委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钢琴公司同意退货,消费者支付1000元运输费用。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
    消保委友情提示,作为经营者,应牢固树立为消费者服务的理念,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掺杂、掺假商品、虚假标价等欺诈方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果确有瑕疵存在,应当事先明示或告知,在送货中,不可损伤商品。作为消费者,尤其在选购大件商品时,要选择好商家、好品牌、好服务,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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