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服务起点低,人员素质差,然而专业性强,缺乏透明度。因此消费者维修家电犹如与对方打一场攻防战,经营者布下层层陷阱,消费者步步为营,然而毕竟百密难免一疏,不小心就掉入了陷阱。
陷阱一:故意损坏
于老先生的电视机前不久出了毛病,因为电视机已经过了保修期,所以于老先生打电话到附近的一家家电维修部,维修部的师傅非常热情地上门了,检查一番后表示,故障比较复杂,需要搬到维修部去维修。考虑到维修部就在附近,于老先生就同意了。3天后,于老先生取回了电视机,可是刚过两天,电视机又出了毛病。维修人员检测后表示,原来的故障已修好,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要修就必须再交钱。就这样,于老先生的电视机接连修了4次,每次都是一处好了,另一处就会跟着坏。修理费前后花了300元,电视机毛病越来越多。于是于老先生怀疑是不是维修部动了手脚,当电视机又出现故障时,于老先生再也不敢让维修部修理了,直接找来了厂家的维修人员,经修理后,电视机再也没有出现过问题。厂家维修人员告诉于老先生,这台电视机的使用时间不长,整体状况很好,不可能接连出问题,很可能是维修人员故意做了手脚。一些不法商家常常趁客户不注意,随意制造故障,自毁自修,然后索要高额维修费。有的甚至在家电上预留故障,表面看似修好了,但过不了多久,又“旧病复发”,反而越修越坏。但只要再找到他,立刻“手到病除”,还能落个技术高明的名声。这样的不法商家以杂牌小店居多,他们经常打着廉价的幌子,事实上,从不考虑信誉,存心留下伏笔,以便日后有回头客,捞一笔算一笔。
陷阱二:偷梁换柱
陈先生家的音响坏了,送到家附近的维修部修理。店方当时称当天修不好,要陈先生第二天去拿。可是第二天去后,店方又说缺少配件,修不好。无奈,陈先生只好送到市中心厂家的特约维修部去维修。厂家维修人员检查后发现,音响的一个原件被换了,换上去的原件是坏的,根本不能用,必须更换新的,换机费就要200元。陈先生回去找那家维修店,可是店主拒不认账,由于缺少证据,陈先生只好自认倒霉。一些不法的维修店经常偷偷拆下价格贵、质量好的零件,换上廉价的旧零件。如此偷梁换柱,零件源源不断,自然“财源广进”。因为要换得天衣无缝,店方通常需要时间做调试。因此,他们惯用的伎俩往往是让顾客留下机子观察几天,以便有充足的时间动手,留下“真品”以供日后高价出售。 陷阱三:小题大做
- 上一篇:投诉戴尔公司 拒不履行三包义务!严重损害消费
- 下一篇:手机维修又出新花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