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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母亲赠出股权后反悔 状告8岁儿子
时间:2013-06-24 09:14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6月23日,长沙市天马安置小区,小涛坐在爸爸的腿上。

小孩家人:拆迁前,夫妻俩匆匆完婚,离婚后为财产已两次打官司

家中收到的一纸法院传票让长沙市民龙云错愕不已。被告是自己8岁的儿子小涛,原告则是小涛的亲生母亲、与自己离异多年的前妻罗瑞芝。

3年前,离异的罗瑞芝远嫁台湾,临走前她将村里的拆迁股权赠与了儿子小涛。如今,再婚后生子的罗瑞芝称经济困难,起诉儿子要讨回股权。

“为何不能商量非要打官司?这对孩子是多大的伤害!”6月23日,龙云说,自己最不忍看到的是儿子和他的亲生母亲对簿公堂。

亲生母为股权状告8岁儿

23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岳麓区天马安置小区的龙云家中。龙云是拆迁户,这起官司中所提到的股权,便是当初拆迁时所获得的一份补偿。

2003年,岳麓区天马村实施拆迁,当地村民不仅分得了安置房,每人还领到了一张由天马村股份合作联社颁发的股权证。“大学城的部分学生公寓和沿街门面是村上的自持产业,每个村民每年都能凭这个股权证分红。”龙云说。

记者看到,罗瑞芝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中写到,“离异后我远嫁他乡,2010年时经济条件较好,且希望能够正常行使对儿子的探视权,便签下了赠送书。但赠送后便无法见到儿子,我再婚后又生下一个儿子,经济出现重大困难,希望法院撤销我对儿子的赠送行为。”

罗瑞芝强调,“自己的赠与行为没有公证,股权证也没变更到儿子名下。”今年6月初,罗瑞芝向法院申请,冻结了小涛的股权证及收益。

“传股权证会被高价收购”

这张股权证的收益能有多少呢?龙云介绍,在2011年之前,每年能领到的分红只有几百元,2011年领到了7000元,去年达到了1万元。

拿着这份起诉状,龙云苦笑道,“股权证的收益年年递增,这次她忽然起诉的原因,据我了解不是经济困难,而是大家传言天马村将转变为社区,股权证将被政府一次性买断收回,每个股权证能有十多万元的收益。”

“至于不能探望儿子,压根儿就没这回事。她远嫁台湾,每年回长沙探亲都会将儿子接去住几天。”龙云说。

8岁的小涛今年读小学三年级,他告诉记者,“今年端午节前,妈妈回长沙时带我出去玩了。”

说起龙云的这段婚姻,龙家人直叹息,“村上拆迁前,龙云和罗瑞芝匆匆结了婚,离婚后为财产的事,已和家里两次打官司。”

记者随后致电罗瑞芝,但罗瑞芝以太忙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律师说法

八龄童何以成为被告?

为何8岁的小孩也能成为被告? 三湘都市报金牌律师团湖南普特律师事务所曾昕律师团队介绍,本案中小涛虽然才8岁,但具有诉讼权利能力,且是股权的受赠与人,应该能成为被告。但因小涛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法院的判决,也应由法定代理人履行承担。

哪些情况可撤销赠与?

律师介绍,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本案中,由于股权证没过户,赠与行为处于没有实质性完成的状态,如果罗瑞芝确能证明其经济状况发生困难,可向法院申请撤回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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