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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携强酸乘公交溅伤他人
时间:2008-03-02 09:40 来源: 点击:

  本报讯(记者党小军 姚智) 3月1日下午,一辆311路公共汽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西固区深沟桥以东30米处时,因紧急刹车,一名乘客携带的一桶不明液体泄漏,并冒出白烟,散发出刺激性气味,车内乘客被该液体不同程度烧伤。事发后,5名受伤乘客以及司乘人员被送到甘肃省建工总医院治疗,初步诊断为强酸烧伤。

  下午6时许,记者在事发现场见到了这辆311路公交车,事发近半小时仍然有酸液从公交车前门滴落。进入公交车,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公交车上的地板有一大片被酸液腐蚀得发白,在公交车的引擎盖后方,承载量为30公斤的塑料桶正散发着阵阵酸味,桶的上方多处被撞破。该车司机郭师傅告诉记者,由于途中突然减速导致这只桶在惯性的作用下倾倒撞裂,酸液沿着被撞破的裂口处向外流淌,为了避免更多人被烧伤,该车票员以及乘客在事发后迅速将桶扶正,否则一桶酸液将全部泼到车内。

  乘客韩师傅的羽绒服衣襟下摆多处被酸液烧穿,衣服内的羽绒随风飘散,他告诉记者,当日下午他带着孙女准备回家,走到途中随着一个急刹车,车厢内的一只大桶被撞倒,桶内的液体四处泼溅,这些液体溅到衣服以及地板上,散发出刺鼻的气味并冒出滚滚浓烟,车内十多名乘客顿时乱作一团,有人大喊“着火了”,不等司机停稳车,有人就从半开的车门中跳下。混乱中,打翻的桶被人踢来踢去,酸液再次四处泼溅。

  大桶打翻时,司机郭师傅以及票员的眼睛内都溅上了酸液,他们顾不得自己的伤势,清点乘客才发现,距离塑料桶较近的乘客的腿和脚被酸液溅到,几名乘客的裤子和鞋上被烧出了深紫色的小窟窿。其中有3名乘客面部以及眼睛被烧伤,随即票员及3名受伤乘客被送往省建工总医院进行治疗。一名经营过化学品的乘客告诉记者,该强酸从颜色和气味上分辨很像盐酸。

  这桶险些酿成大祸的酸液是如何混上公交车的呢,郭师傅告诉记者,当日有一名男乘客提着这个白色的大桶上车,票员再三询问是不是危险品,该男子说是自来水,由于没有方法鉴别,司机只能让这名男子带桶上车。事故发生后,该男子乘乱离开。接到报警后,兰州市交通治安分局秀川派出所迅速派出民警对此事进行调查,据悉目前已经找到销售这桶酸液的单位,对携带酸液上车男子的追查还在进行当中。

  记者调查中发现,为了减少运输费用,将货物通过公交“捎”回目的地已经成了相当一部分经营者最为常用的途径,但由于条件限制,这些“捎”上车的货物是否属于危险品,公交车司机很难甄别。一旦有人将易燃易爆或者其他危险品带上车,无疑将成为一颗“定时炸弹”,威胁整车人的生命安全。相关法学专家告诉记者,在我国法律当中有多种法律均明确提出严禁在公交车上携带危险品,对于携带危险品上公交车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除了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外,可以处警告、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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