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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皮包,品牌服务?
时间:2010-05-17 09:13 来源: 点击:

 今年10月,顾女士拎着一款已泛红褪色的女式皮包来到青浦区消保委,声称自己于今年3月在品牌直销广场内,以7250元的价格购买的一款FERRAGAM女式皮包存在质量问题。称自己购买该包后使用了2次便储放入柜,半年后想再用时发现包包部分部位已泛红、褪色现象非常明显。这品牌顾女士比较喜欢,之前从未遇到过类似情况,故立即到了销售店要求调换,但遭到店方拒绝,遂到我委请求调解。
    我委工作人员查看该包包后确实发现该包正面与背面的两块表皮色差明显,且正面表皮明显泛红。受理该投诉后,我委调解工作人员即与广场相关负责人联系,对方表示会与该销售店协调此事。经过多次调解,换包事宜均无实质性进展。10月中旬,我委便约了双方当事人一同到消保委当面理行调解,经营者代理人查看该包后确认了是公司产品,对于泛红现象也表示认可,但他认为该包已非本年度产品,也因皮包染色是采用的天然染色剂,可能客户存在使用不当所致,比如沾到水、阳光下曝晒等原因,且这里所售商品都是折扣商品,对退换之事面露难色。我委即向其指出,皮包泛红质量问题确实存在,且从一般消费者角度分析,不会故意将价值7000余元的皮包随意使用,使用奢侈品也定会小心呵护,且作为品牌销售方更应拿出品牌服务之大气,面对所售商品质量问题,勇于担当责任,理应拿出积极解决消费纠纷的姿态。最终调解达成共识,销售方同意对争议皮包作等价调换处理,消费者表示满意。
    品牌商品应品牌服务,若品牌商品遇到问题也以各种推脱理由来搪塞,那品牌公司又何来品牌之说呢?如果抛开口碑谋取暴利的话,那消费者心目中的品牌又将是什么概念呢?当今社会,消费者相信品牌,指认品牌,认牌消费亦已成时尚。我委希望品牌经营者在消费市场中名利双收的同时,要注重商品质量为前提,更要注重自身信誉,更要注重消费者的口碑,以不断提升市场信誉,赢取更多的消费者。而对消费者来说,购买奢侈商品,也更要注重“货比三家”的消费理念,更要注重经营者的优质服务,才能在使用奢侈品的同时享受品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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