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法学动态>
“囤积症”的人生,你了解多少?
时间:2019-07-22 17:00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最近,网络热词“断舍离”红透半边天,与之相对的“囤积症”却拥有截然不同的人生况味。“生活废品堆积如山舍不得扔”“电子书先保存下来,有空慢慢看”“网购货品先收藏进购物车,周末再筛选”“日用品先买下来,以后用得到”……人们不禁要问:这些经常出现的想法和行为,是否提示“囤积症”呢?

  大家先别急,但凡在医学上诊断某某障碍、某某症时,往往说明病症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并且身体、心理、行为、社会功能、家庭等各方面都受到了明显的负面影响。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程度不等的囤积欲望,但都算不上“囤积症”,因为我们会有自控能力,这些欲望和行为对日常生活没有多少不利影响。

  在DSM-5(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的诊断体系中,关于“囤积症”的诊断标准是,没有躯体和脑部疾病的情况下符合以下的表现:不管事物有没有价值,丢弃的时候总是感到很困难,很痛苦;困难和痛苦往往源自于强烈的囤积欲望和存储困难的矛盾冲突;由于囤积量过大,使生活或工作场所变得混乱;囤积的物品已经失去了原有的使用价值;以上的行为引发明显的焦虑情绪,并导致出现社会、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的损害。

  有时“囤积症”并不是单一的疾病,它还会共病。强迫症、精神分裂症、认知障碍都是常见的合并疾病。“囤积症”与精神分裂症共病,好发于青壮年。“囤积症”与认知障碍共病,好发于老年人。特别是“强迫性囤积”,即囤积行为合并强迫症,明知自己囤积的习惯和行为并不对,但就是控制不住要去收集,并且难以抉择是否要丢弃物品。正是由于存在这样的矛盾冲突,患者会很焦虑、很痛苦,甚至无法自拔,却又无法摆脱囤积的行为。这一类共病起病年龄较早,但是严重的囤积现象常在40岁左右加剧。

  临床上,我们已经看到太多“囤积症”患者经历着人们的排斥和歧视,被孤立、被疏远,甚至被抛弃。很多患者成为了无家可归的人,甚至在大众眼中,他们是垃圾的“制造站”,社会文明的“拖后腿者”。当然,如果共病上述的一些严重精神疾病的时候,患者的精神残疾会加剧,不仅生活质量低下,生存条件恶劣,死亡风险也会明显增加。因而,“囤积症”一定要积极治疗。

  常用的治疗方案包括两大类: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

  心理治疗:认知-行为治疗(CBT)被认为是“囤积症”的一线治疗方法。治疗的重点在于:让来访者直面与囤积有关的不良思维模式和行为;处理相应的情绪困扰;主动避免收集和囤积新物品,并积极处理和丢弃囤积的物品;建立正确的存放物品的习惯。

  药物治疗:“囤积症”的药物治疗相对研究较少。大部分数据基于强迫症的治疗,常使用抗焦虑和抗抑郁的药物。当然,如果共病了强迫症、精神分裂症或认知障碍的时候,抗强迫症治疗、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以及促智药的运用是必须的。

  “囤积症”实实在在地存在于我们的周围。可能你会觉得“和他们相处太困难了”“他们的世界简直光怪陆离”,但是有时你的一次援手,对于他们的人生来说,就是莫大的支撑。所以请大家不吝于做好三件事情:不敌视、不伤害、鼓励他们接受治疗。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