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携带爆炸装置讨赌债受审
时间:2008-11-07 19:02 来源: 点击:次
11月6日下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涉嫌非法制造爆炸装置案,新民网联合上海法院网,对庭审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在庭审中,被告人黄雨称,8月4日携带自制爆炸装置索讨赌债,未引爆爆炸装置,表示“只是想要钱”。
新民网记者从庭审现场获悉,被告人黄雨,河南省鹿邑县人,1999年,曾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5年刑满释放。
8月4日,在全国人民沉浸在北京奥运会的欢乐气氛中时,黄雨携带自制爆炸装置一枚,到上海市武宁南路437号附近守候黄春雄妻子的车辆,欲进行跟踪实施爆炸。期间,因黄雨行迹可疑,被巡逻的公安人员查获,并当场缴获爆炸装置。
在法庭上黄雨表示,他携带爆炸装置是为了防身,去索讨赌债是受到了另一被告人蔡明春和其他人员的威胁,属于“被逼无奈”。黄雨还称,被公安机关抓获时,爆炸装置未接上保险的线头,故而不能引爆。(新民网 胡彦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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