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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因嫌犯眼睛受伤失明被判入狱 已申冤9年
时间:2008-11-08 18:11 来源: 点击:

  事情过去整整九年了,一切似乎已成定局,但李世江仍不死心,他把那1分钟在大脑里反复播放,这让他进入了一个痛苦的循环之中——越回忆,他越觉冤枉,而越觉得冤枉,他就更逼着自己去回忆。

  九年来,这个循环从没有停止过。

  ■法院一审观点

  李世江身为警察,“理应作风细致严谨,在取回钢笔时,应当预见挥手将会碰击尤的严重后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致使他人重伤,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李世江上诉理由

  他认为案件中的几个关键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1、犯罪动机;2、伤害了尤的到底是手还是笔;3、尤眼皮上的瘀血原因。”

  一次平常的提审

  1999年5月12日,南通市看守所。

  38岁的刑警李世江和同事张健全一起走进了看守所大门,他们此行有两个任务:分别提审两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人叫尤志刚,是李世江于8天前的5月4日亲手抓住的一名盗窃嫌犯。

  提审完第一个嫌犯后,李世江和张健全坐在看守所的3号提审室,等着看守所管教把尤志刚押来。

  尤志刚时年30岁,盐城射阳人,腿部有残疾。5月4日下午4时许,芦泾乡果园村村民打110报警,称有一名“瘸子”在村里卖自行车,估计是在销赃。在派出所值班的李世江和一名联防队员立即出警,到达现场时“瘸子”早已不知去向,李世江便和联防队员骑着摩托车一路追过去,终于在一处民房里抓住了这个“瘸子”。

  群众口中的“瘸子”就是尤志刚,被李世江抓住时人赃俱获:一辆还很新的山地自行车,还有一大本发票。

  李世江的同事初审尤志刚时,他交代了自己曾因盗窃和销赃在上海被警方处理过的前科。

  尤志刚被看守所管教带进提审室时,李世江看了一下时间,上午10点55分。

  前面的审讯进展并不是很顺利,一直到了11点30分,尤志刚并没有交代多少实质性的问题。两名刑警开始了对他的劝说和教育,尤志刚突然大哭了起来,并向李世江要香烟抽。

  “我有顾虑,因为张林(化名)他们一帮人太厉害了,我很担心我家人要受到他们糟蹋,我本身很对不起我的家里人,如果再有什么我就无法弥补了,”尤志刚说,张林是上海的一个犯罪团伙的成员。

  李世江给了他一根香烟,劝他打消顾虑。

  “他们拉我入伙的时候,几个人都到盐城我的家里认过门,都知道我家住哪儿,”尤志刚说,对方扬言如果自己以后如实交代,就会把自己家房子烧掉,并把家人炸死。

  而打消了一些顾虑的尤志刚继续交代说,张林团伙经常卖来路不明的手机、传呼机和自行车,甚至还有“白粉”。自己是被派到南通来打“前站”的,张林承诺到年底给他不低于一万元的报酬,那天要卖的自行车是第一笔“货”,但还没来得及出手就被抓住了。

  李世江自己回忆说,这样的审讯自己每个星期都要经手很多个,对尤的这次审讯没有大突破,但也还算顺利,很是平常。

  等到问完话后,时间已经到了下午的1点26分。

  嫌犯眼睛突然流血

  问完话,例行的手续是犯罪嫌疑人要签字画押。尤志刚说自己识字不多,李世江把讯问笔录读给了他听,他表示认可。这也是例行程序,尤志刚在共5页签字笔录的每一页上都签了自己的名字。

  一次平常的提审就在此时升级成为了一起事件。

  等到尤签完字后,李世江继续要求他按手印,但却遭到了拒绝。在事隔半年后的12月份,已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关在看守所里的李世江在回答律师询问时,仍用“不知为何”来形容“尤志刚就是不肯按手印”。

  这有点不可理解,犯罪嫌疑人签了字,不按手印在逻辑上说不通,因为签了字的笔录在法律上是生效的。李世江说自己当时也没太当回事,“我自言自语,不按印就算了。”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极其短暂,但因为最后直接导致了李世江的入狱并被判刑,进而失去了警察的工作,细节被历次庭审和讯问精确到了非常夸张的程度,也出现了不同的说法:

  李世江:“忽然我听到了老张(同在审讯室的刑警张健全)喊‘干什么’,我就头抬了一下,看到尤志刚用手捂住眼睛,在发抖,我就说了句‘是不是毒瘾犯了’,一边说一边还在写,写完后,我发现尤志刚有点不对劲,他的手指陷在眼眶里了,我赶快和老张走过去,一人一边把他手掰开,问他到底怎么回事,他不说,过一会儿,发现他眼角流血,我连忙去叫管教……”

  张健全前后则有着不一样的说法。在事发第三天的5月14日,他在写给闸港公安分局的一份情况说明里这样说:

  “……就在我将印油取出后,我看到尤志刚左手(好像是中指)在左眼右眼角处按,右手挡住额头的大部和左手部分手指,表情很痛苦,我立即大吼一声,你在干什么?李世江说‘他可能毒瘾犯了’,就在这时,尤本能地停顿了一两秒钟。我看到尤在停顿后又恢复了刚才的姿势,头稍摇晃,流鼻涕和口水,表情更为痛苦,我忙说不对,随即,李和我分别从两侧到尤处,两人强拉他的手,拉开后,我们又回到了各自的位置。”

  “这时尤低声说,这下好了,我腿瘸了,眼也瞎了,也不好犯罪了,你们高兴了。说完我们见尤的左眼向外流血,李就出去找管教了……”

  不久,看守所的警察、李世江的领导们都赶到了看守所。警察们很快就对尤志刚进行了第一次问话,时间是14时25分,事发后的一个小时,并形成了一份笔录:

  “今天中午,公安局的两名侦查人员来找我谈话,写了四五张纸,结束时叫我签字(当时我坐在提审椅上),这时我感到胸口一阵疼痛,头不由自主地低下去了,也不知碰到了什么东西上面,左眼就流出了血。”

  两天后的5月14日,在看守所的检察官驻所检察室,警察再次对尤问话:

  “……我签字的材料交给了他们,并对他们说我身体有点不舒服,要吃药,正在这时,我感到胸闷、疼,我左手捂住胸口,右手放在扶手上,突然觉得眼睛疼,有什么东西插进去的疼,不一会儿左眼流出了血。”

  警察问:“是在什么情况下觉得眼睛疼的?”

  尤:“当时我低着头,也不知道怎么搞的。”

  事发当天下午,尤被警察送到了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医室,南通市检察院法医处负责人亲自接诊,医院的眼科主任医师为尤作了检查:“左眼上睑轻度肿胀,上睑中部从内紫部至外侧见一条4.2×0.6cm皮下出血”“颞侧球结膜下见不规则撕裂伤”“上直肌腱附着处部分挫裂伤”、并考虑有眼底出血致失明。

  随后,李世江陪着尤志刚前往一家照相馆拍了照片。检查完后,尤被押回看守所观察治疗。经近两周的观察与治疗后,医生认为尤的左眼没有复明的可能,如再不摘除左眼球,右眼再被感染的话,也有可能失明。经看守所、检察院和闸港公安分局共同商量后,决定同意医院的手术摘除左眼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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