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摩托载女友致其死亡 赔准岳父3.5万元
时间:2008-11-07 19:00 来源: 点击:次
“今后他就是我的岳父,我一定会照顾好他的晚年生活的”,今天上午,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屯昌法院交通事故案件巡回法庭调解成功,经巡回法庭法官做了大量工作后,该案被告耿某走出法庭时动情地说。
今年7月21日,耿某骑摩托车载着相恋5年的女友陈某从海口回屯昌过生日,经海榆中线100公里处时,因被告驾驶操作不当,造成陈某从车上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耿某与陈某的父亲陈某某因赔偿问题争执不下。
巡回法庭的法官和县交警大队事故科的同志经仔细研究,认为双方调解的可能性较大,征得双方同意,巡回法庭法官介入调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被告耿某同意赔偿给原告陈某某抢救费、安葬费、死亡赔偿费、精神损失费共25000元。据统计,自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屯昌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共受理9宗交通事故案件,调解9宗,所涉标的额25.8万元,当事人均自觉履行完毕。
- 上一篇:广东刀下留人案再审二审开庭 律师提出两疑点
- 下一篇:男子因携带爆炸装置讨赌债受审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