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两名男青年结伴到贵州省关岭县冰臼群游玩,其中一名青年在一处深水潭边拍照时不慎踩滑跌入深水中。9月4日,落水青年的遗体被救援人员打捞上岸。
悲剧并非首次发生,不久前的8月25日,两名在关岭县滴水滩瀑布瀑降时遇险的驴友也不幸遇难。时间再往前推,今年4月18日,一名驴友在北京市怀柔区官地村附近的野长城爬山时,被落石击中头部不幸身亡。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事发地有一个共同点,即都属于“野景点”。近年来,随着网络平台的发展,越来越多未经开发但风景优美、奇特的自然景观被网民熟知,甚至成为“网红”打卡地。由于尚未正式开发,这些“野景点”缺乏基础设施和应有的安全保障,存在安全隐患和风险。
一次次不幸的背后,是遇难者亲属失去至亲的悲痛。事故发生后,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往往也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搜救。为此,需要深刻反思、做出改变,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由于尚未开发,要求“野景点”对标已开发景区的安全标准或许并不现实,但这并不意味着相关部门可以疏于对此类“野景点”的监管。保障民众安全,不宜以景区“正规不正规”为标准。
驴友在“野景点”遇难后,相关地方表示,以后可能会设置一些标语,政府部门也会加强对该区域的管理。但为危险重重的未开发景区“把门”,发布通告和提示还不够,应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比如,对符合开发条件的景点进行科学开发,满足游客需求,同时加强劝阻游客前往“野景点”游玩,比如可规定遇险驴友应承担救援成本。
游客也需增强安全意识,自觉远离风险。“野景点”、“原生态景区”缺乏安全保障,游客难以应付时刻可能发生的危险,前去游览无异于自蹈险地。
据半月谈报道,北京郊区一些“野长城”已经形成完整的灰色产业链。对此,相关部门需严管严控,采取更加周密的措施,制止“野景点”周边的不规范旅游行为,对不具备资质的“野导游”、“民宿”进行查处和关停,斩断相关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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