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电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3日在官方微博发布通知称,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北京交管部门将全面恢复车驾管业务常态化办理,之前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逾期未办不予注销等“延期办”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政策将于10月31日停止执行。
11月1日起,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未按规定审验、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等情形的,不再延长换证、审验、报废等期限,市民群众要按规定时限办理注销、降级换证等业务。
11月1日起,对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的,需按规定先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交管部门再予办理驾驶证换证。
对于疫情期间已通过“容缺办”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的驾驶人,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补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人可前往本市可以网络传输体检数据的医疗机构进行驾驶人体检,相关数据自动传输到系统进行备案;另外,驾驶人也可持医疗机构出具的纸质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前往全市任意车管所、车管站现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方式,驾驶人将纸质身体条件证明寄递至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 邮政编码100023),由车管所工作人员录入相关体检信息。
11月1日起,疫情期间出台的除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及挂车、危险品运输车、小型面包车(以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车辆类型为准)等重点车辆以外的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免予处罚的政策将停止执行。交管部门届时将严格路面管控,加大违法检查力度。
对于未检验、未报废车辆和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满分未学习的驾驶人,请及时办理检验、换证等业务。
交管部门提示,市民群众办理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申领机动车免检标志及驾驶证换证、补证、延期等车管业务,可继续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bj.122.gov.cn)直接在网上办理,方便又快捷。如有业务咨询或者意见建议,您可拔打12122对外电话进行询问,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我的意见反馈”或“交管12123”手机APP——服务中心——意见反馈栏目进行留言。
即日起,如需前往外省区市驾驶机动车或车辆需在外省区市行驶的,需完成相应的驾驶证换证或机动车检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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