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法院强化财产保全措施
时间:2010-05-20 18:09 来源: 点击:次
进贤县法院强化诉讼及诉前保全措施、审执兼顾,在案件审理阶段就为执行工作打好基础。
措施包括:一、在立案、审理阶段,加强诉讼保全、诉前保全措施的宣传,给当事人发送有关规定,强化财产保全意识,提高财产保全申请率;二、加强对申请财产保全释明和依职权进行财产保全;三、财产保全裁定实行“先保全后送达”。先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后,再向被申请人送达裁定书,从而避免被申请人接到裁定书后转移、隐匿、处分财产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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