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在2006年4月的时候,中国4A的全体理事在若干急欲达成的目标计划中,对所谓的“最佳广告主评选活动”犹豫不决并争论不休,其中一个人人埋在心里却不敢贸然说出的话就是“怕得罪现有客户”。有些人顾虑的是万一提名却没当选,客户是否知道后会翻脸;有的理事甚至认为,在中国内地市场许多规范尚未成熟前,举办此类评选实有多余之嫌。但是作为中国4A理事长的我认为,此活动立意良善,旨在鼓励言行一致的最佳广告主,他们的楷模典范能发挥影响力,只要存在,就值得中国4A大力表扬,这一切永远没有所谓最佳时机。
当然,我也知道,此评选再轰轰烈烈也无法与“创意奖”相提并论,毕竟后者是所有广告人高度关心的圈内事,甚至在若干创意人员心中它更是安身立命之钥。然而我却抱持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使命感”,无论如何,我们必须对企业主传达一个简单却重要的信息——好的广告主,广告人梦寐以求。
中国4A的最佳广告主评选条款巨细靡遗,除了基本资料(如广告主名称与服务项目品类等)外,尚包括如下参赛内容:
合作期限 (如同婚姻关系,幸福生活需要时间磨合。蜻蜓点水的一夜情,终究是过眼烟云了无痕迹);
完善简报 (如同定制衣服,清楚叙述需求所在,有助引导裁缝的针线走向,否则一切走样,怨天尤人已无济于事);
参与投入 (如同团队合作,双方有来有往水乳交融。如此一来,合作无间的团队精神就弥漫在彼此互动的举手投足之间);
合理时间 (如同酝酿好酒,过程无法敷衍了事,时间首当其冲;当然时代进步中,酿酒技术也日益加速);
创意激发 (如同艺术创作,才华横溢的创作者总是心仪高鉴赏力的好看官,两情相悦的一拍即合,有益源源不绝的创造力);
及时分享 (如同革命伙伴,有福共享有难同当。坏消息一起分担,好消息一起共乐。方式无限,仪式不拘,但求双方有志一同携手并进);
定期鼓励 (如同爱情伴侣,培养灌溉的耕耘法则缺一不可,关键时刻更要一往情深地传达爱意,天生敏感的广告人从此拼命效劳);
信守承诺 (如同契约协定,按时履行应尽的义务,包括如期付款,是不可怠慢的商场礼仪,霸王餐也许好吃,但绝不可能长久)。
基于以上评选条款,我们选出了最具代表性的3家最佳广告主:摩托罗拉、李宁和沃尔沃。我们衷心期望所有获奖的企业主本着以身作则当仁不让的精神,发挥强大的感染力量,不仅继续鼓舞代理商追求卓越、产出优秀作品,同时也能潜移默化地让所有广告主都以身为广告人心目中的“好客户”为荣。但愿那一天,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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