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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外卖员撞了人怎么办?
时间:2016-08-22 09:34 来源: 法制网 点击:

“外卖隐患”不止是食品安全和无证经营,您是否熟悉这样的场景:

走在路上,“呼”的一声,一辆送餐电动车堪堪从身边滑过

路口处,骑车刚要拐弯,送餐电动车突然直直地冲过来,无奈紧急刹车

行走中,前方送餐员骑着电动车左拐右拐,超小车,躲大车,两旁的路人惊恐躲闪……

据媒体报道,最近一年,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4起因送餐员撞人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已审结的3起中,均认定送餐员负主要责任,由其所在网络订餐平台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恼怒于送餐员逆行、超速、闯红灯、在车流中见缝插针等野蛮行车行为的同时,常年穿行于大街小巷中的送餐员,其自身安全也着实令人堪忧,相关案例并不少见:

2016年8月4日,大连,一辆货车与送餐员电动车相撞,送餐员飞出数米远,当场丧命。

2015年12月12日,杭州,一名骑电动车的送餐员被一辆丰田车撞倒,脑部出血严重,生命垂危。……

那么,到底是什么让这些送餐员如此着急,甚至无视交通规则,违规行驶?如果发生事故,被送餐员撞伤,到底该如何维权,又该如何索赔呢?且听小编一一分析。

送餐员:“不可避免”的逆行、超车、闯红灯

对于交通事故,多数送餐员告诉记者:“见怪不怪,要保证按时送餐,有时候逆行、超车、闯红灯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

一名服务于百度外卖的吴姓送餐员告诉记者,他们送餐时间要求概括起来是9540。

95指的是送餐准时率要达到95%,也就是说,100单里面,只允许5单出现差错;

40则指的是要在40分钟之内把餐送到客户手中。一旦超时,就会影响准时率,准时率达不到标准,公司首先会减少你的送单数量,严重时则会被停岗一星期。而停岗,意味着送餐员拿不到当月的底薪。

饿了么对送餐时间的要求大约是50分钟到1个小时,美团对送餐时间的要求大约是1个小时。而送餐不准时、遭客户投诉同样会有罚款等惩罚措施。

与不按时送达会遭到处罚相对的是,多送一单就多一份工钱,这也是各大订餐品台送餐员薪资制度中普遍的一部分。比如百度外卖,从送餐员接第1单开始算起,30单以下每单可以拿1元,30单以上,每单可以拿2元,再送的多了,每单拿的钱也会增加,按照这种方式按月循环。

一方面是按时送达,避免客户投诉;一方面是多送多得,送餐员在路上时时上演“生死时速”也就不难理解了。

订餐平台管理制度效果有限

对于频发的送餐员交通事故,百度外卖、饿了么订餐平台回应:

在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方面,公司是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的,比如上岗前及工作中不定时的交通安全培训、不定时巡街以监督送餐员的行车行为、对送餐交通工具进行限速、为送餐员购买保险等等。

饿了么与美团的送餐员都表示在刚入职时会参加培训,百度外卖两名送餐员则表示从没有接受过相关的培训。而培训效果显然有限,有送餐员直言:“培训也没用,该闯红灯的时候还得闯红灯,不可避免。”有的送餐员为躲避公司组织的巡街检查,会摘下身上标志性的物件,比如头盔、肩章、吊牌等,甚至直接穿便装送餐。

显然,对于送餐员来说,这一套制度的实际执行因为送餐时间的严格限定、按单提成等惩奖措施而大打折扣。

送餐员撞伤行人怎么办

送餐员在送餐途中出了交通事故自己受了伤怎么办?有送餐员告诉记者,公司为自己缴纳有五险,有的还投保了交通意外险,出了事故,自身负担并不是很大。

但另一名送餐员则告诉记者,自己什么保险都没有,在入职时,公司就已经言明,出了任何事情,都由自己承担责任。

如果送餐员出了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受伤者如何维权?是否可以要求该送餐员所在的订餐平台赔偿?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徐玉领律师。

律师支招:

徐律师告诉记者,出了事故首先要保护现场,然后报警,由交警来划分事故责任,然后再说索赔问题。如果判定是送餐员的责任,受伤者是否可以向其所服务的订餐平台索赔,关键还要看送餐员和订餐平台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

徐律师介绍,如果是送餐员与订餐平台或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考虑《侵权责任法》第34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送餐员跟订餐平台存在劳动关系,其在送餐途中发生事故并造成他人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又是送餐员的责任的话,受伤者是可以向订餐平台索赔的。

如果送餐员是由其他公司派遣到该订餐平台工作的,受伤者同样可以向订餐平台索赔。若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受伤者也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订餐平台不是自办送餐业务,而是交由其他公司办理,如把送餐业务交由某一速递公司办理,这时与送餐员存在劳动关系的不是订餐平台、而是承办送餐业务的公司。这种情况下,送餐员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的,要由该承办送餐业务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送餐员受雇于个人,即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可考虑《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释法: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受伤者可向接受劳务一方,即该送餐员的雇主索赔。

若送餐员与他人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是劳务关系,而是一种明确的承揽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释法:这种情况下,作为承揽人的送餐员要自己承担责任的。

如果订餐平台或其他单位、个人没有指示性过失的话,送餐员工作中出现的一切风险都要由送餐员自己承担。由此,送餐员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受伤者同样也只能向该送餐员索赔。

采访中,也有送餐员向记者吐槽,自己明明是全职工作,公司跟自己签的却不是劳动合同,出了事还得自己负责。对此,徐律师说,不管订立的合同是不是劳动合同,这个劳动关系的认定,并不能仅凭约定来看,主要还是从其关系的存在状态本身进行客观的评价和认定。

“网络订餐平台是一种新的业态,送餐员与订餐平台或其他专业公司之间的关系,不能一刀切按照劳动关系来处理。当然从长远来看,应该朝着劳动关系的方向来规范。这样的话,对送餐员的权益也有所保障。”徐律师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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