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原本只是一种金融工具,主要用于转移风险。但由于种种原因,在一些不法分子的操作下,保险却成了行骗的道具。根据2016年以来保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本文总结了5种保险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希望引起投保人的警惕。
借促销名义欺骗投保人
违规1: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太保寿险第三电话销售中心在电话销售业务经营中,存在公司销售人员使用与事实不符表述向投保人促销等欺骗投保人的行为。
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对于自己推出的产品会进行购买限制,但个别销售人员滥用这一信息,违规促销。
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违规2:2014年至2015年,大地财险在车险电话销售业务经营中,存在公司销售人员使用与事实不符表述向投保人促销等欺骗投保人的行为,公司制定的电销公共话术样版存在大量与上述不实宣传相类似的表述。
保险公司往往有一套完整的销售话术,其用途是引导销售人员按照规范的流程向客户介绍自身产品。但为提高销售业绩,个别公司、机构以及销售人员使用非常规话术进行销售误导。
以额外利益为诱导
违规3:新华人寿贵州分公司存在给予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保险公司及其销售人员通过自身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服务。但如果客户贪图小利而主动或被动收受销售人员的额外利益,这既是对销售人员的不尊重,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不负责。试想,如果占有了原本属于销售人员的利益,那么他就没有理由给客户提供后续的服务或者服务会大打折扣。
填写假信息
违规4:2013年1月至2016年4月,泰康人寿宿州中支委托农行、建行、邮储银行和邮政公司在宿州市萧县地区销售的有效保单中,有部分保单客户电话不真实。
按照监管规定,对于保险期1年以上的保险,保险公司必须进行100%电话回访。而该回访存在两个问题,一是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进行销售误导的话,会将客户联系方式填写成自己的;二是该回访时间略长,内容有点枯燥,可能招致客户反感,因此销售人员将客户电话写成自己的。
投资者在购买保险时,应该注意填写完整而正确的信息,否则可能招致不必要的损失。
偷梁换柱,乱用保险
违规5:2014年1月至2014年10月期间,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备案的保险条款的行为,累计涉及保单70件,涉及保户储金及投资款2268.9万元。
保险条款只有经过保监会批准才是合法有效的,但个别公司利用投保人对保险条款的不熟悉达成销售目的,从而提高销售业绩。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