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民在加油机旁抽烟被拘2天
时间:2013-09-04 09:29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醒目的“禁止吸烟”警示牌就在眼前,竟然毫无顾忌地在加油机附近吸烟。日前,市民舒某被长沙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2天的处罚。
“这是加油站,又离加油机那么近,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在长沙县拘留所内,值班民警耐心地对舒某进行谈话教育。通过学习教育,舒某对自己的防火安全知识匮乏深表惭愧。
警方提醒,在加油站内也不能打手机。手机发射出的无线电波,能使接收无线电的无线感生射频电流。当射频电流在金属导体间环流时,遇锈蚀或接触不良,就会产生射频火花。在加油站,空气中油气含量较高,射频火花很容易引起爆炸。
依据《消防法》第63条规定,“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罚款或者五日以下拘留”。市民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以及消防重点单位一定要遵守禁令,确保安全,切勿抱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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