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公然在网上售卖仿真枪和气枪,而且生意火爆。给公共安全带来了一系列隐患。近日,广州读者王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在网上发现一些网站倒卖大量的气枪和仿真枪,而且销量不错,强烈建议将其曝光并进行查封。南方日报记者对此类网站进行了调查。
品种齐全 卖“枪”如卖货
记者从王先生提供的名为“中国广州仿真狗XX网”的网店上看到,网站首页分门别类地罗列了各种仿真枪械,猎枪、手枪、狙击枪、自动步枪等,并配有清晰的图片资料,价格从数百元到近万元不等。
该网店首页醒目位置用红色大号字体标注着各种促销口号。记者在该网店的宣传栏看到了一条促销信息,“本月凡是在本公司任意购买一款气枪均赠送:产品维护工具套装 易损配件(弹簧皮圈 密封垫 压气活塞 枪管)枪箱、枪袋、瞄准器、铅弹(钢珠)2000颗!本店承包所有运费!”客服告诉记者,由于销售火爆,这是公司为了“答谢广大新老客户的厚爱”所推出的促销活动。
记者从客服了解到,一款名为“沙漠之鹰”的仿真手枪,材质为不锈钢,射程80米,如果购买还会获赠2000发铅弹。而关于邮寄的问题,客服则表示“本店全部包邮,顾客不必担心”。
据了解,这些仿真枪支为气枪,行话称之为“汽狗”,金属制造。尽管是气枪,但有些高仿真枪的威力也不容小觑,其在制式外形上与军用枪支基本无异。而枪支所使用的BB弹、铅弹等子弹,均有一定杀伤力。此外,枪支的颜色、体积、重量与真枪基本一样,经过改装后,如果使用钢弹会对人体造成很大伤害。
客服嚣张:“怕犯法就不要打电话来联系”
记者随后在搜索引擎中以“汽狗”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有121,000个相关结果,其中大多数与仿真枪买卖有着直接关系。
在打开一些类似仿真枪支网站之后,记者发现不管是网站的网页设置,还是相关的资料图片,甚至连一些销售与宣传话语也基本雷同,仅公司地址和联系电话不同。
记者以普通“顾客”的身份与一家地址标为深圳的仿真枪械店主进行了简单的咨询,当记者问到买这种枪是否犯法时,该店主变得很不屑。
“请不要问我们买这个犯不犯法之类的问题,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您如果怕的话,就不要打电话来联系。我本人最鄙视胆小鬼了。这种事情一般是没收,罚款1500元以内。”该客服表示,自己店铺买过枪的客户“从没听说过有出事的”。
为了打消记者的疑虑,客服还告诉记者,他们很多客户都是机关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没有被举报,警察对这种产品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先付款再发货 专门物流网络配送
据记者了解,不管购买何种枪械,客户必须先缴纳20%的“定金”,以防止恶意订单。据知情人士说,由于仿真枪支是“特殊产品”,一旦顾客与商家发生“纠纷”就很难通过正常渠道进行申诉和解决,所以为了保证降低风险,往往都会选择网银转账到指定账号。
“如果您担忧货款到了却没有发货,那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的买卖都是源于彼此的信任。”一名客服告诉记者。
当问到仿真枪械的货源时,客服回复称“都是国内生产和海外进口”。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这些仿真枪械如何通过海关进入市场时,对方变得非常警觉。
关于配送问题,客服明确表示,“汽狗”是违禁品,国内对违禁品运输的监管相当严格,“所以我们根本不走快递物流,我们自己专人专车配送,绝对保证安全”。
记者留意到,该网站并没有任何ICP备案,也没有工商部门的相关认证。其中注册地址写着为广州白云区某大厦。当记者提出希望能够本人亲自前往提货时,客服以“商品特殊,不方便直接交易”为由表示拒绝。
律师说法
买卖仿真枪支
或需承担刑责
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桐样认为,买卖仿真枪支属违法行为,性质严重的或触犯刑律。
李桐样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指出,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两支以上的,便可依法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桐样称,仿真枪支流入社会,将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被不法分子获得,就会存在犯罪可能性”。李桐样强烈建议广大市民不要购买仿真枪支,“如果你自己拥有这类所谓的仿真枪两支以上,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你也涉嫌触犯了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这也同样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