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常说一句话:多子多福,最近媒体报道,在广东有一对商人夫妇利用试管婴儿和代孕这种方式,一下子就有了八个孩子。他们倒是实现了自己“多子多福”的梦想,但是他们的选择对社会造成巨大冲击。
试管婴儿加代孕,一对夫妇产下八个孩子,广东卫生厅调查,本为解决不孕不育,能否成为以多胎为目的,法律的明文规定是否被违规突破?法律、伦理、计生、健康,人类辅助生育技术如何才能不被滥用?《新闻1+1》今日关注:“八胞胎”?!以下为内容实录:
解说:
八个小宝贝引发的却是一次大争论,根据广州一家报纸报道,他们的父母是商人,因为一直求子未成,所以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和代孕诞生下这八个孩子。而随后又有媒体报出,孩子的父亲接受采访时称,该事件只是泄露照片的影楼进行的商业炒作,一时之间真真假假都让人迷惑,为了一探究竟,记者找到了这家儿童摄影机构。
画面提示:
声音来源:儿童摄像机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没有照片了,只有一张印在宣传单上。
记者:拍照片的时候可不可爱?
工作人员:我们没有去,应该是蛮可爱的。
解说:
在广州的一家高端早教中心,记者也找到了新的线索,据透露,今年10月,八胞胎就在妈妈和保姆的带领下来到这里上课。
画面提示:
声音来源:早教中心老师
老师:请长假了,因为他们家里有事,很早前就请长假了。
记者:之前上课是什么课程?
老师:早教嘛,上小宝宝的课程,孩子感观的训练,其实都是在教家长的。
解说:
为了进一步确认事实,记者还来到了这对夫妇居住的小区,不过并没有能够敲开他们的家门。根据邻居介绍,他们这两天搬走了,小区住户说,经常看到他们推着八个宝宝一起出来晒太阳,场面非常壮观。
画面提示:
声音来源:小区住户。
住户:8个保姆带宝宝,1个保姆搞卫生,1个做饭,1个老师。
解说:
根据媒体报道,富商夫妇找到了两名代孕妈妈,再加上自身共有三个子宫,花费近百万元代价,在去年9、10月份,先后在香港诞生下四男四女,这到底是否属实呢,记者也从邻居口中得到了一些说法。
画面提示:
声音来源:邻居
邻居:她们在国内做了试管婴儿,做了几次都没成功,后来从美国回来一个女教授,教授跟他说八胞胎都成功你要不要,他说要。还认了这个教授做小孩干妈,现在孩子都1岁多了。
解说:
由于没能够亲眼见到孩子的父母,一些具体的细节尚难确认,但这件事情所引发的振动却是确定无疑的。就此本月20号,广东省卫生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事件调查处理和下一步工作。目前广东省卫生厅已对全省38家机构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卖配子、合子、胚胎的行为,是否违规实施代孕手术。
董倩:也许你会问,就一件普普通通生孩子的事情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多人,这么大的关注呢,其实很简单,两个字一个是“多”,一个是“富”,什么叫“多”,我们以前听说过多胞胎,我们听说过三胞胎,甚至听说过五胞胎,但是八胞胎已经超出了我们这样的一种极限了,听到的新闻的极限了,这是多。再有一个,在多的情况下,人就得问了,你这么多孩子,到底是怎么来的,后来媒体说这是通过试管婴儿,而且也是代孕的方式得来的,一说到代孕这就牵扯到违法了。
再来看这个“富”字,大家会注意到,最近媒体在关注这件事情的时候,往往会缀以一个“富商”,然后是“富人”,离不开这个“富”字。还有媒体继续用细节来说明这个“富”,比如说他们家雇佣了11个保姆,然后一个月的费用大概要超过10万,你想想当“多”和“富”一累加的时候很多人这种不舒服的感觉就来了。不舒服来自于什么,来自于不公平,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现在绝大多数人都遵循的严格遵守的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一家一户一个孩子,但为什么这家人,就是因为他们手里有充足的钱,就能够跨越法律,因为我能够交付这些超生费用,我能够交付他们的抚养费用。因为钱多就能够取得多生孩子的权利吗?因此多和富的累加让人就不舒服了。
种种细节,当然目前我们只是在媒体上看到的报道,到底是怎么样需要进一步的确认,目前广东省的卫生厅也进行了调查,调查的情况是怎么样的,今天我们的记者也电话采访了他们,听听他们怎么说。
电话采访:
广东省卫生厅科教处处长 徐庆锋:今天就我们这个联合调查组,去到找他们当事人,已经联系上了,电话同他沟通过,他说的就是他本人讲是在境外做的,不是在这里做的,但是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取证之后才能够确定是哪里做的。
办法就是通过采取综合措施,通过居委会、计生部门、还有当地的公安派出所等,可能要采取联合行动。
董倩:听完了采访您就会发现,这个当事人的说法还有新闻媒体报道的一些细节是明显存在着挺大的差异的,而且这对夫妇以前也说过,这是他们照的八胞胎的照片是影楼在炒作,是经过电脑处理的,事实到底怎么样是需要进一步确认的。但是我们通过这样的事情看到的是背后的一些东西,我们不妨来看看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微博)他看到的,这件事情背后所引发的问题。
第一、代孕是非法的,刚才强调过了。
第二、人工有意多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第三、另外,医疗机构有超范围营业,违规操作还有经济犯罪之嫌。
第四、医学伦理学的问题。
第五、人为多胎有损孕妇身心健康。
廖厅长说了这么多的问题,可以见得这是一件不小的事情,相关部门对这个问题又是怎么看的,我们来听听。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 廖新波:有什么理由请这么多人来为自己生孩子,有钱就可以有生育权吗,这首先是一个不对。第二个你这样是对生命的尊重吗?因为多胎怀孕是高风险的,死了谁负责,这些都是一个伦理问题。
电话采访:
广东省计划生意协会秘书长 董玉整:从我们计划生育的政策来说,毫无疑问是超生的,而且是超的太多了,我们原则上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这对夫妻一次让三个妇女怀孕,生出八个孩子来,严重超生。
解说:
那么,如果真的事实被确认,这对夫妇可能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董玉整: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对夫妻双方分别按照当地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的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要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这是一个意思。那么本人上年的实际收入如果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那么对超过那一部分,还要按照一倍以上,两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这是超生一个的。如果超生5个还要乘以5。
解说:
八个孩子,三个母亲,生物学父母,生身父母,这些带有科学色彩的名词让传统的父母含义在这里被完全颠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被滥用的忧虑也被提出。我国对于试管婴儿技术早有严格规定,此项技术仅仅应用在治疗不孕的夫妇身上,不能以多胎为目的。
广医三院生殖医学中心主任 龙晓林:不是说你要做试管婴儿我就给你做,必须有医学指证,比如说输卵管堵塞、输卵管粘连,或者男方精子异常,不能够自然受孕的。国家规定,35岁以前第一次放(胚胎),只能放两个胚胎,杜绝多胞胎的出现。
解说:
广州医学院附属三院生殖医学中心,是广东省38家获得助孕资质的机构之一,来自这里的龙晓林主任认为,如果真的事实被确认,为这八个孩子做试管婴儿的卫生机构很可能是违规放入了多个胚胎。
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妇产科主任 张建平:胚胎移植的时候我们国家也有严格规定移植的条例,哪些人可以移植,一次多少个,这里有一个结婚证,准生证等相关证件。所以他的八个胚胎他自己太太已经移植了三个,他就没有政策,也没有权利再去找人移植那么多胚胎了,那就是说医院为什么没有把关。
解说:
目前,广东省卫生厅的调查已经展开,而与此同时,人们也在发出呼吁,怎么样让医疗单位不再敢于冒犯明确的规定。
董玉整:规范里面医疗机构违规实施代孕技术,要处以三万块以下的罚款的,那同时对医师资格也审视的,这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像她这样一次自己又怀孕,然后另外还同时有两个代孕,那这样就太过火了,那具体怎么处罚从目前的法律条款来说相对少了一些。
董倩:好了,我们现在要面对很现实的问题了,就是他们是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了,而且是大大违反了,但现在是怎么对他们进行处罚呢,他们生了八个,按说超了七个,是按照七个这么处罚吗?但是我今天看到有一位法学院的教授他有不同的看法,我们来看看,这是济南大学法学院的刘文静教授,她说,现行法规对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操作规程,特别是与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没有明确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和接受处罚的,应当是超生婴儿的遗传学意义上的父母。考虑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特殊性,超生数目应当以胎数计算,其中一胎为合法生育,另外两胎属于超生。
因为这对夫妇他是请了两位代孕母亲,按照这位刘教授,应该按照两胎这样的数目来进行罚款,到底是七还是二呢?当我们查询相关的规定的时候发现没有可援引的依据。
这是说到接受代孕的人,我们再来看如果提供了代孕的这些机构又怎么对他们进行处罚呢,再来看也是有规定,这是卫生部2001年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2条说,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实施代孕技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代孕这个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而且对于伦理来说是相对沉重的问题,这么一个问题我们就用罚款这样的一种手段就解决了吗,而且刚才说了是3万块钱以下的罚款,对于一个医疗机构来说,3万块钱是不是少了点。到底怎么去用法律去衔接技术和社会上出现的这些问题,我们来听听董玉整,就是医学伦理专家他是怎么说的。
董玉整:我们现在的立法的力度还不够,就是并没有真正一部相对完整和系统的,关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如何应用、如何界定,违规和打击的这个立法,现在在法律的层面没有,我们只有法规。所以导致在执法的过程中,就容易出现问题。再一个就是谁来执法,执法的主体是谁,然后执法的的力量是怎样,一旦违规了究竟受到处罚谁去做,这个就导致力度不够。所以这个事件凸显出来的,一个就是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进一步加强立法,包括我们各个部门,它的责任是谁,责任要讲清楚。比如说人口计划生育部门什么责任,卫生部门什么责任,另外还有一些有关人员怎么去处置,比如说那两个代孕的母亲,她们是不是受害者,她们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那一对父母又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董倩:现在人类的医学技术是日益昌明、突飞猛进,它也就带来了相关的一些社会问题,本来法律是应当去规范这些社会问题的,但是现实的尴尬就在于法律的出台往往是滞后于这些社会问题的,比如说具体的到代孕,有人说精子、卵子、管子、肚子、还有票子,这五方的利益到底怎么去协调,怎么去解决,我们继续往下看。
解说:
广州八胞胎事件再次引发了社会对于代孕机构的关注,而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夫妻还遭遇了代孕机构骗局,同样生在广州的孙女士就是其中一例。
孙女士:那个代母是最后成功了以后只是收10万块,为了稳重起见,成功率高一点,我找了两个(代孕),这个过程花了差不多30万。
解说:
然而做了几次胚胎移植都未能成功,于是孙女士渐渐发现,这所谓的代孕其实背后有猫腻。
孙女士:我们正常做的话,起码要两个星期才知道(胚胎)着不着床,一个星期怎么可能知道呢,它一个星期就通知我说,我说那个肯定不可能的,肯定是骗人的。
解说:
但因为知道自己找人代孕是违法行为,所以孙女士最后也只能哑巴吃黄连。
孙女士:太容易被骗了,可能他们就抓住我们这个心理,急了嘛,乱投医。
解说:
根据我国卫生部于2001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代孕行为,特别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和胚胎,因此代孕机构及代孕服务多方签订的所谓合同,自然也被定义为违法,这意味着即使有合同也是无效合同,因为缺乏合法性,很多代孕机构会将整个代孕过程转入地下,这种状态所带来的风险还不仅仅是金钱的损失,为此,各方专家也在不断地做着提醒。
解放军303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张晓梅:比如说孕早期没有进行检查,形成自然流产和畸瘤流产的发生,到孕中期没有进行筛查形成大的畸形,孕晚期容易导致胎膜早破,死产的发生,一旦此类现象发生,势必对代孕妈妈的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影响到以后的生育。
中山大学附属一院生殖医学中心教授 庄广伦:如果代母出现了一些产前出血或者子宫切除,甚至产后死亡,这些事例都有可能发生。
解说:
而除了身体的风险,代孕还可能引发诸多法律和社会纠纷。
画面提示:
2009年2月18日新闻
律师 樊革:在去年2008年9月份,广西南宁法院,有个区级法院做了一个判决,这个判决当中夫妻双方等于委托了第三方进行代孕,也有书面的协议,但是后来女方(代孕者)反悔了,她想要孩子,就诉诸于法院,法院对这个案子最后判首先第一点,就是对于这个代孕协议的法律效力,认为违反了咱们国家的公序良俗这样一个基本的法律原则,所以认定了这个协议是无效的。
解说:
而即便没有上述风险,代孕者和代孕产下的孩子也终将陷入伦理困境。
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 周运清:代孕母亲的人格以及相应的身份,都变成了一个工具状态,生殖工具变成了一种商品,怀孕的孩子也变成了商品。
画面提示:
2010年12月31日新闻
记者:你介意别人怎么看待你这个工作吗?
代孕妈妈:那怎么能不介意呢,如果说不介意的话就不害怕被别人知道了,我现在至少还没发现有一个人她不介意。
解说:
法律、伦理、健康,从各个角度看代孕所蕴含的风险都毋庸置疑,也正因此各方面的人士才会不断呼吁,而广州一对夫妇用技术手段生下八个孩子的新闻,才会迅速引发关注。但是今天记者还是轻易在网络上就搜索到了各种关于代孕的信息。
董倩:代孕是非法的,但是由于在现实中有的人有这样的需要,因此非法的代孕现在在地下也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条,我们不妨先了解一下代孕都有几种形式,是三种:
第一种,是把受精卵直接植入代孕者的体内,精子和卵子都是父母的,报酬最低不超过12万。
第二种,是精子是父亲的,但是要注射进代孕妈妈的体内,也就是用代孕妈妈的卵子,报酬是不超过15万元。
再有一种,是客户与代孕妈妈直接发生关系,报酬最高,一般按照地下的收费是20多万。
目前这种状况下,代孕有几种风险,怎么说呢,还有几种不利,我们来分析一下,第一,一开始我们说过了,富人利用自己手里的金钱就可以雇人,我想生多少就生多少,这样的话等于是加剧了这种社会上的贫富不公,另外让人有一种,本来生育权是平等的,但是富人用自己手里的钱打破了这种平等。
再有,人们要进行很深层次的思考,就是人类身体的器官能不能进行出租,女性的子宫能不能用以出租的方式替别人生孩子,我们以前老说父母生养我们,但是医学的发展,让生我和养我和父母未来可能不见得是一个人了。
另外一点,代孕里面是存在着法律解纷的,比如说代孕的母亲在怀孕的过程中,如果孩子遇到了一些病怎么办,如果代孕的母亲在半途中她流产了怎么办,这些法律问题又该怎么解决等等一系列问题都有待我们经过仔细思考之后再进行解决。接下来,我们不妨再听听邱仁宗先生他是著名伦理学家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伦理学专家 邱仁宗:人的器官都有一定的神圣的性质,到目前为止,主流国家都在反对的,主流的观点,像我们现在做器官移植,都有伦理委员会,这样就本身起一个控制的作用,代孕母亲问题等于也是出租,出租子宫,整个一系列的问题是一致的,穷人说,我现在没有钱,我可以出卖我自己,从伦理学的观点来说,多生孩子增加了不光你自己的负担,也增加了社会的负担,卫生部门在医院监督管理有问题,代孕本身在法律是不允许的,这个代孕必须要通过医疗机构,不通过医疗机构怎么做代孕,那做不了的,肯定是监管的问题。
董倩:代孕在我们国家是非法的,我们再来了解一下,它在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一些法律状况。应该说在绝大多数国家都是不允许代孕的,只有像在印度这些国家还有少数的地区允许代孕。我们来看看法国,法国在1994年的时候通过了一个生命伦理法,全面禁止代孕,组织、策划代孕的协会或者医生,将面临3年监禁和4.5万欧元的罚款,这是法国。
再看澳大利亚,代孕母亲在法律上被视为孩子的合法母亲,任何将孩子的监护权转给他人的代孕合同都属于无效。
代孕到底怎么管理目前在国际上还有比较大的分歧,但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允许还是禁止,对它的思考都应该是深层次的。
在1985年的时候,美国发生过一个非常有名的案子就是一名代孕母亲,她对孩子产生感情了,最后和这个孩子的父母对簿公堂这么一件事情,由这个案子我们能看出,代孕这个问题解决起来是多么的困难。
一个无意中曝光的八胞胎的这样一个新闻,让我们看到了生命、伦理、文化、制度等错综复杂的关系,只有正视它才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
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您的收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