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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各级政府近两月将突击花掉逾3.5万亿
时间:2011-11-23 09:30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湖南商人陈荣原本是想揭露一场招标的“猫腻”。在2010年底的一场招标采购中,这位乐器行老板吃惊地发现,湖南省财政厅、文化厅、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花了3000万元,买下了市价1500万元的东西。

但很快,一名政府官员把舆论拐上了另一条更宽敞的轨道。在不久前的一次采访中,湖南省文化厅规划财务处处长丁宇对《法制日报》记者解释说,这次采购同时限制了商品的最高报价和最低限价,究其原因,除了“保障质量”,还有“预算执行的需要”。

“如今不仅有预算编制,还有预算执行。如果预算没有执行完,财政就要收回,必然会影响第二年的预算编制。”这位官员说。

陈荣已经将湖南省三个政府部门告上了法庭,指责他们提前设定采购价格下限的行为违法;而这场关于“预算”的讨论也正愈演愈烈。有人担心,年底将近,政府部门为了执行预算“突击花钱”的情景即将再次上演;另一些人则期待,一周前刚刚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能够让现实有所改变。

“突击花钱”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它就像一幅存在已久的图画,每到年底,就会被人们再加上一些细碎的笔墨

尽管招标公告上的限价被戴上了“最低”的帽子,但做了十几年生意的陈荣还是一眼就看出,它们实在“高得离谱”。他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套音箱:公告规定的最低价格是1.9万元,而他原本计划报出的价格只有7000元。

相比于对自己竞标失败的不满,这位老板更愿意强调,在那场招标中“国家和纳税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按照最终的采购结果,政府为同样的产品,多花了一倍的价钱。

“就算按照他们说的,要花掉预算,也要看看东西本身值多少钱啊!”他说。

这位语调愤怒的商人并不知道,在政府每年“突击花钱”的众多“败家”行为中,还有很多和他所经历的一样荒诞的故事。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历年预算执行情况看,财政支出进度均呈“前低后高”走势:一季度各月支出进度较慢,二、三季度逐步回升,第四季度则进一步加快。

因为荒诞的事例层出不穷,“突击花钱”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换言之,它就像一幅存在已久的图画,每到年底,就会被人们再加上一些细碎的笔墨。

这些大多是普通人的只言片语。时至年底,广州网友“音乐虫子”突然发现,家门口被修路搞得“灰沙飞扬,路面坑坑洼洼”,可仔细看看,整个浩大的工程只不过是“把旧砖挖出来,又运了一些新砖回来铺上”。

每个人似乎都能讲出几个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类似的小故事。一名税务局的公务员抱怨年底买发票的人太多,因为“太多工作项目集中在年底开展”;一个网友甚至还据此编出了打油诗:“年初预算足,年底突击花……”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微博)说,“突击花预算”是各个部门、各个单位都存在的普遍现象。“我们不允许上一年没用完的预算留到下一年,因此只能在有限的时间里全部花完。”

在叶青看来,以前政府的财政收入不高,不会产生太大金额的结余,人们对此也没有很深刻的体会。而现在,中国财政收入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大幅增长。近几年,财政收入的增速几乎是GDP增速的两倍,今年前10个月就完成了全年财政收入的预算目标。在这样的背景下,年底“突击花钱”的数额也变得越来越令人咋舌。

财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各级政府在最后一个月花掉了近1.2万亿元,超过全年财政支出金额的1/4。2008年12月,政府的财政支出金额为超过1.5万亿,2009年为两万亿。而今年,按照统计数据,财政部门不得不在余下的近两个月中确定超过3.5万亿财政资金的去向——这相当于瑞士201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

这笔巨款让旁观者心惊肉跳,也让很多当事人“压力重重”。一位卖电影卡的推销员四处宣传“年底预算花不完的都可以找我”,还有一位教师在网络上急切地询问:“‘突击花钱’到底应该买些什么,才能让自己感觉不太浪费资源?”

政府大多宁可花钱也不愿意省钱——花掉的钱可以转化为光鲜的GDP和显赫的政绩,而省下来的钱,除了上缴没有别的用处

不过,尽管事例繁多,在大多数时候,“突击花钱”还是一个人们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对于它的讨论也只停留在非公开场合和匿名的互联网上。

当然,这些讨论偶尔也会被摆上台面。2009年,在广州市荔湾区人大代表的分组讨论会上,城管身份的市人大代表唐德麟抱怨,每年10月左右,四处都是刚铺好又挖开的“拉链路”,有的甚至连许可证都没办就开始紧急施工。

“年初拼命拿钱,到年底钱花不出去了,就拼命修路。”另一位广州市人大代表接过话头,“这都是我们财政预算制度不合理导致的。”

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中国一直实行传统的“基数预算”。在这种模式下,每一年的预算决策都是在上一年拨款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数额,并且结余全部上缴。

叶青举例说,一个单位去年预算是100万元,但是只花了80万元,节约下来的20万元不仅全部上缴,而且第二年的预算会因此被削减为80万元。

“节约不仅没好处,而且还吃亏。”叶青说,“这是最大的问题。”

他和其他财税学者大力提倡的,是另一种模式的“零基预算”:每年的预算都从零开始,不考虑上一年的金额。

不过,在持续十余年的地方政府和部门预算改革中,这一模式虽然早已被广泛认可,却始终没有真正实现,“人们习惯上还是会把上一年预算花销的数额变成下一年的金额”。

发展理念也是一些问题的来源。一个被广泛引用的事例是,广州地铁2号线实际建设的花销比原本预算节约了18个亿,可负责人卢光霖不仅没得到奖励,反而因为“钱没花完、绩效不好”挨了批评,这让这位直性子的国企领导一度“心都碎了”。

“我有花钱结余,你还来怪我,这是逼着我大手大脚花钱。”卢光霖说,“这是一种错误的引导:不花钱,你就是蠢材!”

在投资带动经济增长的思路下,政府大多宁可花钱也不愿意省钱——花掉的钱可以转化为光鲜的GDP和显赫的政绩,而省下来的钱,除了上缴没有别的用处。因此,对于各政府部门,把本年度的钱在年底前突击花完,在某种意义上就成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广州海珠区区委书记邓伟强说,这就意味着很多财政拨款既用不完,又花不到需要的地方去。

损失和浪费显而易见。一位网友在新闻评论中说,在自己所居住的城市,国土局为了花完预算,以每台一万多元的价格购置了几百台电脑,结果一年过去了,机器连包装都没拆,全部堆在库房里落灰。

相似的故事在不同城市陆续发生:深圳花160万元翻修尚未验收的天桥,长春警方采购单价近3万元的笔记本电脑……有专家评论说,这些荒诞故事的背后,都隐藏着“花光预算”的逻辑。

在这样的温床里,腐败的苗头也在日益滋长。一到岁末年终,宴请、庆功、表彰不断,吃喝、游玩、送礼成了“突击花钱”的重要领域;更何况,如此的“打点关系”,才能“跑部钱进”,明年拿到更多的财政支出预算,年底有更多的钱以备突击花销——这赫然成了一个生机勃勃的腐败循环系统。

人们曾经寄望于修改中的《预算法》。这部被财税法专家评价为“重要性仅次于宪法”的法律,从2005年起便进入修改程序,但直到今天,仍然没有最后通过施行。

叶青感慨,“突击花预算”是个老问题,媒体每年讨论,政府官员每年表态,可这么长时间,不但问题没有解决,而且“花钱”的金额和规模已经变得越来越让人瞠目结舌。

《预算法》跟整个社会、每个民众的关系,是任何其它法律都不能相比的

当湖南商人陈荣的故事被媒体曝光时,媒体人王志安的一条微博也正在网络上广为传播。

这位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评论员写道:“年底将至,好几个大学同学来北京学习,有党校组织的,有行业内部系统组织的。一问才知道,今年的预算必须想办法花掉,否则就得退回去。”

有网友评论说,与其将巨额的预算结余花在这些乱七八糟的地方,倒不如用来购置校车、补偿灾民,或者干脆给所有人退税。

相比于普通人“赌气”式的批判,学者们更希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预算法》一直是他们期待的方向。不过,过去的几年里,这部备受关注的法律一直命运坎坷。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马蔡琛说,预算法修订每年都要召开一次大型会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甚至将它列入必须审议且完成的59件法律案之一。但最终,2006年的修订稿在征求意见中因分歧太大而被搁置了下来。

各方的博弈是主要原因。曾经多次参与《预算法》修改讨论的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透露,现在《预算法》的修改稿由财政部和人大同时起草。2010年,当双方把草案汇集到一起之后却发现,与1997年的版本相比,新形成的修改稿不仅没有进步,反而在一些地方退步了。

“这让很多专家感到痛心。”李炜光说。“《预算法》跟整个社会、每个民众的关系,是任何其它法律都不能相比的。”

叶青也强调,预算法的地位特殊,影响面太大,“预算法需要修改的内容,很多正在各地实验中”,这些都造成修改“难以下手”。

如今,最新的消息总算带给人们一些希望。11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尽管到目前为止,专家们还没有看到草案的全貌,他们只能从新闻透露的修改原则中寻求变革的蛛丝马迹。

对叶青而言,最让他兴奋的,是第一条基本原则:“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决算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

“收入和支出都被纳入预算的范围内,各级预算向社会公开,那年终突击花钱的现象就会通过公众的监督得到遏制。”他说,“只有透明公开的预算才会真正公平。”

在这位统计官员看来,同样要改变的,还有预算编写方式:应当严格按照当年的情况,办多少事、花多少钱。

他同时提议,对于各地方、部门节约下来的预算,给予一些奖励措施,比如“一半上缴,一半留在本单位”。“最重要的是把一切都公开地放在预算平台上,这样才能避免制度‘走样’。”

不过,在此之前,人们首先要面临的,仍然是已经拉开帷幕的年底“突击花钱”乱象。一周前,77岁的上海老人江曾培在晨练中偶然听到一位中年人告诉身旁的朋友,自己刚从外地体检回来。

“上海有那么多医院,怎么还要到外地去?”对方问。

“下月单位还要到外地开年会。”这位中年人回答,“反正有钱,年底要想办法花掉。”

这位上海出版协会主席在一篇文章中记录下了这段对话。他随后评论道:“我仿佛听到了年底突击花钱的‘潮声’哗哗而来。”

人们继续习以为常地注视着这些荒诞的故事,其中也包括陈荣的一审判决。

10月20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因为“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产品单价的上下限,法律法规无禁止性规定,并无不妥”,当过越战老兵的陈荣又一次“吃惊”地发现,自己被判决败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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