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看着走出考场的考生,惋惜自己一年的努力付之东流
1月15日上午,参加研究生考试的西安考生陈晓原,因为忘带身份证,被监考老师拒之考场门外。为了能进教室参加考试,陈晓原两度下跪。但陈晓原的下跪没有撼动考试规则,她最终没能考试。据《华商报》报道,陕西省招生办确实规定,研究生考试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事情发生后,有人认为“考研一跪,跪出了制度的冷酷”,也有人认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 对话人物
陈晓原
36岁,西安人,医生,考研时因忘记带身份证,被拒绝参加考试,为此,她两次下跪求助。
考前半小时发现忘带身份证
新京报:这是你第几次参加研究生考试,为什么会忘记带身份证?
陈晓原:我是第二次考研,去年已经考过一次。我平时是个挺仔细谨慎的人,考试前一天晚上,我把该带的证件文具从文件袋里拿出来又整理了一遍,结果鬼使神差的,就把身份证放在了床头。但当时,我以为所有的东西都放好了。
新京报: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身份证忘记带的?
陈晓原:15日早晨8点刚过,我就到了考场门口,当时教室门没开,老师没来,只有两三个学生在门口看书。我就放下包再整理一下证件,结果怎么也找不到身份证。
新京报:当时采取什么补救措施了吗?
陈晓原:我立刻给我妈妈打电话,叫她赶快找找,给我送过来。
新京报:监考老师是什么时候到的,给你建议了吗?
陈晓原:大概8点15分左右,老师来了,把门上的封条撕了,让学生们落座。我就赶快凑过去问,没带身份证该怎么办。一个男监考老师就说:“能咋办,只能等。”
我听了这个话,以为是等一下会有别的办法可以解决,就安心了一些。
新京报:监考老师没跟你讲没带身份证不许考试,要赶快取吗?
陈晓原:没有。我觉得监考老师没有尽到及时告知义务。快8点半开考的时候,来了一位巡视考场的老师,我又过去问他。那个巡考老师说,准考证验明无误就先考试,等身份证送来补验就行了。他还问我身份证上午能拿来吗,我说能、能、能。
我妈妈带着小孩,又不识字,所以找得很慢。我老公开考前打我电话,结果我进了考场手机被屏蔽,他打电话给我妈才知道,赶快叫出租车去接我妈。
谁知道后来又不让考了。
“他们一遍遍说规定就是这样的”
新京报:一开始同意,后来为何又不允许你考试了?
陈晓原:那个巡考老师一边叫我考试,一边说请示一下领导,是一个姓赵的中年男子,结果那个赵姓的监考人员就让我离开考场。
新京报:你当时怎么跟他们解释的?
陈晓原:我当时一下就哭了,请他们叫我先考试。他们一看我哭了,说怕影响考生情绪,就带我到一楼的监控室。我一边哭一边请工作人员帮忙,我要照顾家庭完成工作,还要复习,比一般考生辛苦好多,我说看在这个份上,请让我参加考试吧。但是工作人员说,“证件不全不能考试”。
我听到他那句话,头脑一片空白,一下就跪在那里了。
新京报:当时工作人员有什么反应?
陈晓原:我开始注意到有老师似乎有同情的神色,但姓赵的工作人员说,如果我不起来就以扰乱考场秩序为由让保安把我带离考点。
新京报:你跪了多久?
陈晓原:当时就怕误了考试,急得啥也想不起来。后来估计,前后交涉有15分钟。就在这时候,我妈把身份证送到学校大门口了,我当时发疯一样冲出去拿身份证,一边哭一边跑。
新京报:你拿到身份证后还没能参加考试?
陈晓原:我这次连教学楼都没进去,因为他们把门关上了,保安跟我说,开考已经超过15分钟,不能参加考试了。我哭着求保安,让我见见管事的监考老师,但是没有人管我。
新京报:当时是什么感觉?
陈晓原:绝望。我就想一头撞死在地上或者墙上。但我还有一点理智,知道自己还有家庭有工作。不能去考试,也不能去撞墙,真绝望啊,我就又跪了下去。
新京报:这次你跪了多久?
陈晓原:足有十几分钟。跪在寒风里,我心里比膝盖还冷。
新京报:跪着时想了什么?
陈晓原:我在想,他们怎么可以那么冷漠?一个6岁小孩的妈妈,只是犯了个小错,而且是一个可以弥补的小错。她哭着跪在地上求他们,可他们为什么一点都不动容。
他们一遍遍说,规定就是这样的,制度就是这样的。我知道制度是不考虑各种情况的,是不同情弱者的,可是,这些制度的执行者,他们怎么比制度还冷漠?
“希望规则制定者更好理解其内涵”
新京报:你刚才也说了,家庭和工作的压力很大,为何还要考研?
陈晓原:我是个医生,我们这行要求不断学习。我就想,如果考上研究生,学历提高固然好,就算是考不上,学到的东西一点都不浪费。这可以说是现在唯一能安慰我的地方。
新京报:你没能参加考试那么伤心,是不是因为这一年复习特别辛苦?
陈晓原:我工作本来就挺忙挺累的,回家还得照顾孩子,经常到半夜才能看书,看到凌晨一两点。我难过是因为觉得对不起女儿,对不起妈妈,对不起爸爸,对不起老公。
新京报:你的事情被报道后,很多网友留言对你表示同情,谴责制度缺乏人性化。
陈晓原:我很感动,而且朋友和老公也都打电话发短信安慰我。但我还得安慰我妈,她比我还难过,自责为什么不早一点把准考证拿给我。
新京报:不过,也有另一种声音,认为规则已经制定,不应有例外和通融出现。
陈晓原:我觉得规则的制定是为了维护良好的秩序,而让我参加考试并不破坏秩序。规则的制定者应该更好地理解规则的内涵,而非僵化处理。
我确实有过错,但监考方其实是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两者共同导致了最终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给我一定的宽限才对。
新京报:明年还会考研吗?
陈晓原:我不知道,这件事情给我打击太大了。如果我尽全力而考不上,是因为自己能力不足,不会这么难受,但失去了参加考试的资格,我不能接受。
新京报:现在你想对那些监考人员说些什么吗?
陈晓原:我不想对他们说什么。我倒是想通过媒体来问问懂法律的人,我该怎么做才能让我的损失得到赔偿?
关键在于规则本身是否合理
陈女士的遭遇的核心问题不在于规则制定了要不要遵守,而在于规则本身是不是公正合理。规则是什么,往大了说就是法律,制定规则,就相当于立法。无论规则还是立法,都考虑到各种不同的情况,以保证有相对应的规定。监考规则中也应有各种突发情况该如何应对,否则,这就不是足够公平合理的规则。
但即使再详尽的规则也休想应对所有的突发情况,这就要求监考规则中还必须赋予监考官以自由裁量权,允许监考官在其职权范围内对突发情况做出变通的处理。
如果监考规则没有做到以上两点,那么这就不是一个好的规则。
至于规则要不要遵守,这是不言而喻的,必须遵守。如果监考规则规定监考官没有自由裁量权,又规定迟到15分钟不准考试,那么理论上迟到15分01秒都不准考试。
陈女士提到谁该负责的问题,查看监考规则,看看监考人员有没有违反,如果违反了,就是监考人员负责。 ——周孝正(中国人民大学退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