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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报警谎称包内有巨款致偷包者被羁押37天
时间:2010-04-15 10:24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本报讯 “我的钱包丢了,里面有5400元的营业款还有100多元的零花钱,还有雨伞等物品。”3月6日17时许,刘某来到长春站前分局报案称自己在营业时挎包被盗走,希望民警尽快寻找。

  民警很快将盗窃物品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抓获。在孙某所携带的包内收缴了刘某被盗的雨伞一把,但包内并没有刘某所说的5400元现金。在侦查过程中,孙某并未供述包内有现金5400元。

  为了查清事实,民警多次询问被盗者刘某,刘某每次都称其被盗包内有5400元钱。据此,站前分局报请宽城区检察院对孙某提请批捕。在检察机关第一次询问刘某时,刘某坚称其被盗包内有现金5400元。第二次检察机关对刘某进行询问,刘某主动说出其被盗包内并没有5400元现金。据刘某供述,她刚做服务员没几天。当天营业时,发现自己的包被偷了。报案怕说少了,公安机关不给找,于是就谎称自己丢了很多钱。据了解,由于刘某虚假陈述致使孙某被司法机关羁押37日。

  4月13日,刘某被宽城区检察院以诬告陷害罪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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