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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者利用“漏洞”获利近万元
时间:2019-12-20 18:15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淘宝店找人刷单聚人气
    刷单者利用“漏洞”获利近万元

    武汉晚报讯(记者舒翔宇 通讯员董星星 万丹)本想提升淘宝店人气找人刷单,不料反被刷单者利用“漏洞”获取返现近万元。近日,记者从新洲法院受理的一起纠纷获悉刷单内幕。

    今年初,张强(化名)为给新开的淘宝店聚集人气,他在某推广平台上开通了“佣金计划”,买家通过该推广渠道到店购买后,服务商根据每单成交额的40%,从中扣除服务费、推广费后,将剩余款项以可提现的方式返还给买家。店铺促销结束后,张强竟忘关闭平台上的“佣金计划”设置。

    今年5月,张强又找到王玲(化名)给店铺刷好评,每单8元。王玲在店铺下单并预先垫付交易本金,店铺并不实际发货,而是制造虚假物流信息,王玲点击“确认收货”后,按照店铺提供的评价内容和图片追加好评。店铺返还王玲刷单购买商品垫付的钱。

 

    王玲“刷单”时发现,通过推广平台在该店购买,能获订单金额近20%的高额返现,5月至6月刷单期间,她通过该平台刷了21次,订单金额达5万多元,致使店铺在平台上的“佣金计划”不断被激发和履行,造成店铺损失2万多元,王玲从中获取高额返现达9700余元。

    今年11月,张强发现交易流水异样,为讨回钱款,他将王玲及推广方等一同诉至新洲区法院,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

    法官查明后对张强和王玲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和训诫,最终双方协商,由王玲当庭返还6500元、张强撤诉。

    组织刷单属违法行为

    办案法官表示,组织刷单炒信涉嫌不正当竞争。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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