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瑞文 马新斌)陕西榆林子洲县讨薪工人到当地人社局申请仲裁,却收到劳动争议仲裁厅“人员不够,不受理案件”的回复文书,此事在近日引发争议。对此,新京报记者从子洲县政府获悉,子洲县人社局就该不当回复公开道歉,就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提出处分建议,纪委监委介入调查。
三丰油脂公司工人代表白冰告诉新京报记者,2018年,三丰油脂公司拖欠82名职工300万工资。由于讨薪无果,2018年11月,职工们向子洲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此事。同年12月28日,子洲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就此事出具《答复意见书》,称陕西三丰粮油有限公司如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如无力偿还兑现工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白冰称,由于薪资仍未到位,2019年5月,他作为代表向子洲县劳动争议仲裁院提交仲裁相关申请书,但对方却以仲裁人员不够为由,拒绝受理。“我们向法院起诉必须要有人社局的仲裁,但工作人员给我的回复是人不够,不予受理。”
白冰提供的子洲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显示,仲裁院不予受理的主要理由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我院现只有两名仲裁员,所以无法受理此案。
12月13日晚,新京报记者联系到了子洲县人社局主任科员马翰斌,其证实文件属实,并解释称局里在今年三月份有人员调整,负责办理此案的工作人员并不持有仲裁证,“仲裁证它有一个审计过程,不是说刚来就会有。”
13日20时许,新京报记者从子洲县政府获悉,针对三丰油脂公司欠薪问题,子洲县人社局负责人就劳动争议仲裁院不予受理的不当回复进行公开道歉,就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提出处分建议,并承诺抓紧充实完善劳动争议仲裁院人员配置。
目前,子洲县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严肃依规依据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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