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12月1日电(见习记者 刘方齐 通讯员 卢岚 朱慧杰)“你知道喝了酒是不能开车的吗?”“知道的,所以我让他开摩托车啊!”丈夫喝了酒不能开车,妻子便让他骑着摩托车跟在她车后。记者1日获悉,浙江嘉兴海盐西塘派出所民警日前处理了这样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酒驾事故,“令人窒息”的操作最终让夫妻二人都“丢了”驾驶证。
近日,陈某被传唤至海盐西塘派出所,但事情要从2个月前说起。9月22日晚,海盐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顾燕丰处警返程中,发现路口有一辆倒着的摩托车,一男子被压在车下不能动弹。男子满身酒气、昏迷不醒,顾燕丰赶紧将摩托车扶到路边,并联系120急救车。
民警将陈某送往医院救治。嘉兴公安供图
此时,一名女子匆匆跑来,这起看似简单的单方交通事故,开始了戏剧性转折。
“你知道他喝酒了吗?”“知道的。”
“你知道喝了酒是不能开车的吗?”“知道的,所以我让他开摩托车啊!”
民警随即告诉女子,摩托车也是机动车。
据了解,女子汪某是摩托车驾驶员陈某的妻子。事发当晚,陈某在朋友家吃饭,席间喝了两杯白酒,一瓶啤酒。晚上8点左右,陈某打电话给汪某,让她帮忙将汽车开回家,于是汪某驾驶摩托车来到约定地点。
可问题来了,两辆车总得两个人开。商量后,陈某让妻子驾驶汽车在前,自己骑着摩托车跟在后面。“开着开着我发现摩托车摔倒了,于是赶紧停车跑回来看看。”汪某说。
经鉴定,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随着调查深入,民警发现,陈某、汪某二人的驾驶证均为C1照,没有摩托车驾驶资格,且这辆二轮摩托车没有保险、没有行驶证,多年未年审,属于报废车辆。
“2009年,陈某就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海盐公安交警查获,这是他第二次醉酒驾驶机动车了。”办案民警说,此次陈某既属于醉酒驾驶,又属于准驾不符。
最终,陈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被刑事拘留;汪某因驾驶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准驾不符被吊销驾驶证。
由于事发当时陈某摔得比较严重,脑震荡加多处骨折,需住院治疗,因此他在近日康复后,被传唤至西塘派出所。
警方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觉得酒驾只是汽车的事,摩托车、电动车统统都不能开。(完)
- 上一篇:“农民院士”朱有勇:用科技改变贫穷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