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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
时间:2019-05-17 16:51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河南官方17日对外表示,该省近日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地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和有编不补现象,对于教师编制不足地,要压缩一定比例其他事业编制,用于教师队伍建设。与此同时,要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



17日的河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作成通报介绍,由该省官方出台的上述《实施意见》,聚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实施意见》从师德师风、专业能力到确保教师地位及提高教师待遇的“真金白银”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规定。

  据通报,在教师编制管理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地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对于教师编制不足的省辖市和县(市、区)要压缩一定比例的其他事业编制,统筹用于教师队伍建设。

  在职称评定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对在农村学校从教且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现行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基础上提高8%左右、正高级岗位按5%核定,高校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左右,并将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到高校。

  《实施意见》在教师生活待遇方面提出要做到“两个确保”: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等条件县镇教师。同时,将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义务教育学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扩大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同时提高标准。

  在关于师德师风方面,《实施意见》对广大教师也明确提出了指示要求: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自觉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

  王作成当日通报称,下一步,河南官方将对照《实施意见》有关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主动作为、全力推动,并实行清单管理,密切跟踪问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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