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08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时间:2010-05-15 16:28 来源: 点击:次
安徽省2008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73.6元。
2、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531.9元;
3、2007年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3556.3元;
4、2007年农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754元;
5、2007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2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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