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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时间:2010-05-15 16:28 来源: 点击:

  2008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2007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0763元;

  2、2007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8427元;

  3、2007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645元,

  4、2007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560元;

  5、2007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12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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