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人间百态>
首批“爱老幸福食堂”运营 每餐不超10元钱
时间:2019-06-06 22:46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6日,西宁市城西区启动运营青海省首批“爱老幸福食堂”。

  据了解,“爱老幸福食堂”由“中央厨房”“幸福食堂”“幸福餐桌”三个层级组成。西宁市城西区将根据区域情况建设镇办级的“中央厨房”,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立社区级的“幸福食堂”,在居民小区内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楼宇级的“幸福餐桌”助餐点。首批3个“中央厨房”、4个“幸福餐桌”,11个“助餐点”于6月6日起运营。

  “爱老幸福食堂”按照“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个人掏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原则,在充分考虑老年人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提供10元套餐、8元套餐和6元套餐,收费较同等标准市场价格低5-8元,实现老年人每顿饭不超过10元钱就能吃饱吃好的服务目标。


对于其他特殊群体,“爱老幸福食堂”还会额外给予补助。其中,对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元的标准提供就餐补贴;对60周岁以上低保、特困、低收入、重点优抚对象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困难老人每人每天补助3元的标准提供就餐补贴,补贴后特殊困难老人最低仅需花费3元即可吃饱吃好。


此外,依托西宁市城西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形成“区、镇办、社区、小区”四级助餐送餐配餐网络体系。行动不便的老人可以通过手机微信点餐、热线电话点餐、预约工作人员上门服务三种方式实现点餐到家,助餐配餐点根据老人订餐计划统筹采购食材,按老人口味加工烹制,并将用餐预约情况录入信息平台。

  试点期间,需要就餐的老年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幸福餐桌”进行登记,通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发放就餐卡,老年人持卡就餐。需要注意的是,运营企业提前一周公布菜谱,每位老人需提前一周预约就餐。(完)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