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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北京市纪委处长 诈骗50万元受审
时间:2019-05-28 20:33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北京密云一名学生家长谎称自己是北京市纪委处长,且即将升任市纪委副局长,诈骗学生家长和老师共计53万元。今日(5月28日),罗某在北京密云法院受审。庭审中,他表示自己冒充领导干部是“因为虚荣”,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日后会改过自新。

  学生家长自称市里领导 可拉百万赞助给学校

  郝先生是密云一所小学的老师。他说,2018年8月,学生家长罗某经常找他,称希望其孩子可以参加校足球队。在孩子训练期间,罗某跟郝先生说自己是市纪委一处长,还称将给学校拉一百万元的赞助,帮助孩子们出国学习踢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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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先生回忆,约三个月后,罗某称自己近期要在密云买一处房产,跟他借钱,郝先生没同意。不久后,罗某说朋友出了车祸,自己出了70万元,手头没钱买房。郝先生表示,想到罗某是干部又是学生家长,便借给了他20多万元。2018年年底,罗某带了朋友让郝先生招待,又跟郝先生要了1万元。

  另一名被害人赵先生说,自己和罗某是因为孩子在一起上学相识,罗某当时自称市纪委一处长,认识大领导,可以介绍工程。此后,罗某以“疏通关系”为由,向赵先生要了25万元。在相处过程中因察觉有异常,比如罗某说“有笔30亿的工程款要打给我”之类,赵先生觉得不可信,查询得知罗某实为无业。

  2019年2月18日,罗某与被害人在一起吃饭,罗某承认自己是诈骗,随后对方报警,民警到达后将罗某带走。

  诈骗所得被挥霍 罗某称自己冒充领导是为虚荣

  据介绍,1981年出生的罗某是一名农民,大专文化,曾因犯盗窃罪,于2011年9月8日被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罗某说,他本人无业,平时也会做些小生意,家里的收入来源主要是靠孩子的母亲。2018年,罗某认识了孩子老师和其他家长,并谎称自己是北京市纪委的一名处长。2018年10月份至12月份,他以介绍工程的名义骗钱,诈骗所得被他挥霍或者用作生意周转。面对对方多次催要,他只能拖着。

  “就是虚荣,内心(觉得)自豪。”罗某说,现在已经知道自己错了,“给我的家属带来非常大的痛苦,我非常对不起他们,对于被害人,我失去了他们对我的信任。”罗某表示自己非常后悔,日后会改过自新。

  公诉机关:罗某自首并赔偿 可依法减刑处罚

  公诉机关认为,罗某谎称自己是北京市纪委处长且即将升为副局长,假借介绍工程需要疏通关系、个人买房等理由,向赵先生(罗某孩子同学的家长)、郝先生(罗某孩子的老师)分别骗取人民币25万元和28万元。案发后,已退还赵先生25万元,退还郝先生20万元。

  根据法庭调查与质证,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被告人罗某的刑事责任。法定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被告人罗某明知他人报案,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绝大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定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罗某五年以上五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辩护人为罗某作罪轻辩护。辩护人庭上提到,罗某家里父母身体不好,需要治疗,其妻子已尽最大努力替他退赔,希望法庭给他一个机会,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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