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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贩子两年倒卖医保药获刑 涉案额达5200余万
时间:2009-01-05 17:55 来源: 点击:

2008年的最后一天,温州乐清人於友兵夫妇和他们的9个“老乡”一起,站到了杭州市上城区法院的审判台上,当法官宣判於友兵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1.5万元的“重罚”时,他表情竟然十分镇定。

事实上,以於友兵为首的这个犯罪团伙,制造了浙江有史以来最大一起医保药品非法采购、倒卖系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5200余万元。

医保“蛀虫”

11个药贩子两年多非法经营额高达5200余万元,实际给医保造成损失近亿元

2007年9月28日,杭州警方接到举报查获了杭州汽车南站附近的药品非法回收、销售窝点。当警方进入该团伙在杭海路的某仓库时,眼前的一幕让他们惊讶不已:一摞摞的药成堆摆放着在地上,既有治疗感冒、高血压、糖尿病等的常用药,也有非常用药如万艾可(伟哥),据现场清查,仅仓库中的药品就达500余种,市场价100余万元。几名犯罪嫌疑人正在仓库内打包、整理药品,准备出货。於友兵当场被抓。

据承办此案的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检察官田涛介绍,於友兵两年前就因非法经营药品被判缓刑,但他反而变本加厉地买卖起医保药品。2005年至2007年期间,他和妻子董秀利在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药贩子手里回收医保药品,再高价卖到其他城市。2007年6、7月间,为了改变乐清老乡之间互相竞争生意,导致利润下降的局面,於友兵还为首召集了其余7名同行兼老乡,进行商议后决定9人合伙投资,每人出资20万元,共同经营药品生意,他们还雇了3名打工人员,并购买了一辆小货车专门跑运输,开始了风风火火的“集团经营”模式。

记者从侦办检查机关获悉,9个小老板合伙经营不到三个月,案值就达到了将近1300万元。而该团伙两年多来非法经营额总计更是高达5200余万元。另一方面,由于这些药品属低价销售,所以於友兵等人收到的货款实际上往往只有药品市场价格的五至六成左右,这也就是说,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内,於友兵一伙人非法经营的行为实际给医保造成了近亿元的损失。

药贩子的“利益链”

一般配药者以市场价四成的价格把药卖给药贩,一个一道贩子每月收入2000多元,而二道贩子则获利更多

透视这起案值高达5200余万的非法经营医保药品大案,检察官发现,医保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成了药贩子们获利的“渠道”。田涛介绍说,从於友兵等人非法经营的行为不难推断,非法买卖医保用药已经形成一个包括配药、一次收药、二次倒卖、出售等环节在内的经营网络,由此也构成了药贩子们固定的“利益链”。

田涛分析,从医院配药者大多是拥有医保的社会人员,他们从医院配出感冒发烧、高血压等一些常用药,低价卖给收药者。一次收药的药贩子先是走街串巷地收药,有的还在街头收药过程中形成自己固定的“客户”资源;於友兵等人作为二道贩子,负责联系街头药贩和网络终端的出售者,他们的“规模经营”使交易渠道更为畅通、销售网络更高效运行;出售者则散布于外地,在售药过程中以超低的药价顺利与一些私人诊所、药店建立起固定的营销关系。

据涉案人员供述,一般配药者以市场价四成的价格把药卖给药贩,一个一道贩子每月收入2000多元,而二道贩子则获利更多。

35岁的乐清人王珠凤是非法经营医保药品销售网中的一道药贩。2005年,王珠凤和丈夫分头行动,行走在街头巷尾,穿梭于各处小区,见到路人就低声说:“收药了收药了。”大部分市民都并不理睬她,可也有少部分有医保的人,买来了药品,卖给了她。久而久之,这些人就与她熟悉起来,成了固定的“客户”。2007年9月,警方仅仅从她家搜出的药品就达155种之多,价格11万余元。前不久,上城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王珠凤有期徒刑两年。

田涛表示,还有更多的一道药贩因为数额不够或者难以认定等问题未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位于销售链首环的配药者呢?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制以及认定较难等原因,目前无一涉案医保参保人员被刑事立案。另据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证实,他们在案发后初步查处医保参保违规人员50人,追回违规资金13余万。

医保基金流失之痛

由于一些骗保行为大都比较零散,达不到够罪标准,有时又因证据不够难以认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要以诈骗罪认定较难

“於友兵等人非法经营案,反映出医保制度在就诊规范性、审核监督、结算方式等方面存在着管理漏洞。”田涛认为。他进一步分析,虽然在本人年度医保限额之外,借看病之名超额配药再提价出卖的行为实质上是以欺诈的手段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社会危害性大,一旦达到认定数额即构成诈骗罪。但由于一些骗保行为大都比较零散,达不到够罪标准,有时又因证据不够难以认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要以诈骗罪认定较难。

据悉,杭州市专门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并已开始实施。这一《办法》从行政法规层面对参保人员、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等各责任主体的违规行为作了处罚规定。如参保人员通过重复就诊超量配取药品等任一情况的,将被追回违反规定支出的基本医保金,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医疗机构如出现将非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或非基本医保开支范围费用列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允许或纵容冒名就诊、挂名住院的;将生活用品、保健滋补品或者其他物品等非基本医保开支范围的费用列入医保基金开支等任一情况,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我们期待通过法律和制度上更深层次的补丁来堵塞医保制度漏洞,以真正斩断药贩子的利益链。”田涛说。

最终,杭州上城区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於友兵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1.5万元;另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董秀利等10人八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50万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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