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带未成年人去做非必要的整容手术,不仅可能给其身体造成损害,也剥夺了孩子的自主选择权。
◇在美容整形的问题上,要警惕监护权的滥用。监护的目的是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那些涉及到未成年人根本利益的事情,要考虑到孩子未来的发展,简单地由监护人签字行使代理权,显然存在问题。
◇要明确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整形美容机构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家长也应正确看待整容问题,意识到整容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风险和危害。
整容低龄化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今年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就曾热议该话题,认为未成年人整容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整容问题的规范。其中,全国政协委员、空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教授赵铱民表示,无论是从孩子的身体健康还是心理健康角度出发,除了本身具有特别严重的容貌畸形外,不主张在未成年时期整容。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刘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些家长主张“美丽要趁早”,可能对孩子整容会比较支持,但监护的目的是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就要充分考虑利弊,考虑到孩子未来的发展,而不是简单地由监护人签字行使代理权即可,要警惕监护权的滥用。
未成年人美容整形热
一家医疗美容网站去年发布的《新氧2018年医美行业白皮书》显示,当前中国有近2000万的医疗美容消费群体,其中每100位医疗美容消费者中有64位“90后”、19位“00后”,“90后”已是整容整形的绝对主力。而“00后”开启医疗美容消费的势头比“90后”更强,2017年19岁以下医疗美容消费者占比为15.44%,2018年为18.81%。
“我也终于去割了双眼皮,完成了一个心愿。”成都高二学生欣怡(化名)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班共有32个人,以前是单眼皮的女生几乎全都割了双眼皮,有几个男生也去割了,现在班里单眼皮只剩下七八个人。
来自郑州的医疗美容行业从业人员张丽(化名)在工作中也会遇到前来整容的未成年人,多是做割双眼皮、埋眼线以及玻尿酸填充面部等小手术,做磨骨、隆鼻、丰胸等大手术的则比较少。“正规医院通常是不接受这种手术的,但是不正规的医院、诊所很多,所以未成年人整容还是比较容易。”她说。
谈及整容低龄化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协和医院麻醉科主任黄宇光曾表示,现在有一种文化娱乐化的现象,青少年接触的信息内容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青少年的个人判断,也对青少年整容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整容属于个人选择,也是人生价值的个人取向,不好一刀切,但是从社会总体来说要有一个正向的引导。
谈及当前未成年人整容热的原因,刘鑫分析说,现在社会竞争激烈,年轻人在就业、择偶等方面压力很大,加上受到一些明星偶像的影响,不少人就希望通过整容在竞争中在外表上取得优势。未成年人有整容的想法可以理解,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关键问题在于他们对整容的认识还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弊的一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也表示,未成年人整容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风险,还可能出现“整容”变“毁容”的情况,这给未成年人造成身体损害的同时,也会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
未成年人整容谁来做主
谈及整容手术术前签字的情况,张丽透露,不少整容手术都是由就医者本人签字或者医院签字,“他们接受手术时往往没人陪同,因为很多是瞒着家人或者家人反对整容的,至于那些有家属陪同的也可以由家属签字”。同时,她表示,在手术签字的问题上,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没有明显的区别。
未成年人能否在手术前自己签字?对此,刘鑫表示,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只能作出对其有利、能够理解的意思表示,比如说接受赠与。而整容手术存在明显的利弊,未成年人不可能完全理解,因此他们签字是无效的。“自己签字肯定有问题,这对于患者和医疗机构而言都有风险。”他说。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者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签字同意。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这意味着,未成年人进行整容手术的,可以由监护人在风险告知书上签字。
记者注意到,在现实生活中,不仅是孩子有整容意愿,有些家长对孩子整容也比较支持。对此,刘鑫提出,在美容整形的问题上,要警惕监护权的滥用。监护的目的是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就要充分考虑利弊,尤其是那些涉及到未成年人根本利益的事情,要考虑到孩子未来的发展,简单地由监护人签字行使代理权,显然存在问题。而从国际医疗活动来看,监护人的签字范围实际上是有限的,比如变性手术,绝不是仅仅家长签字就可以的。
刘俊海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即使是监护人也没有权力为孩子整容作决定。”他说,受到一些节目的影响,不少家长萌生了带未成年人整容的想法,开始替孩子“代为决定”或“洗脑引导”,这涉嫌对未成年人权利的侵犯。带未成年人去做非必要的整容手术,不仅可能给未成年人造成身体权利的损害,实际上也剥夺了孩子的自主选择权。
刘俊海认为,未成年人独自前往医院整容的,医院应当拒绝,手术必须经过其监护人同意。而监护人签字,又必须以医院出具不整容会影响未成年人健康的诊断证明为前提,否则监护人无权为未成年人整容签字,更不得逼迫或怂恿其做整容手术。
“有些情况是属于病理性的,比如存在发育缺陷或者畸形,这些整形就是必须要做的。”刘鑫举例说,比如有些未成年人两条腿不一样长,就可以通过“增高术”进行调整,这实际上是个治疗矫正的过程。仅是对自己长相不满意的整容手术要慎重,而有些矫正会有时间节点,超过了18岁可能会错过最佳时机,这就要及时接受治疗。
明确监护人、医疗机构责任
针对医疗美容纠纷频发的问题,受访专家分析说,手术前违反知情同意等规定、诊疗时未尽到注意义务,比如没有安排术前检查、制定术前方案不合理,手术中操作不符合规范,出问题后也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医疗机构要面临承担责任的问题。
同时,受访专家坦言,这类事故往往会涉及到鉴定的问题,与其他的诉讼相比,确实需要一定的时间,患者与患者家属想要维权并不容易。
“法律应该跟上监管步伐。”全国人大代表王家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对整容情形作出明确规定,除了因为先天性缺陷等原因进行的医疗整容以外,严禁对未成年人进行美容整形;另一方面,要明确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整形美容机构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目前,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整形在规定上没有明显区别。“现在对未成年人整容没有具体的规定,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空白。”刘鑫认为,未成年人做整容手术要更慎重,虽然不能一刀切地禁止未成年人美容整形,但有必要在立法上作出一些规定,比如明确医疗机构、监护人应该严格履行的程序,强调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监护人的责任。
“一些美容整形医院逐利色彩较浓,因此在监管上需要进一步加强。”刘鑫提醒说,任何手术都是有风险的,如选择的医疗机构有问题,这种风险还会成倍增加。要特别注意医院是否具备资质,医生是否具备相关资格以及其实际诊疗范围是否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诊疗科目一致。而根据相关规定,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美容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
刘俊海也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要进行专项检查,在整治中促进整容机构洗牌。家长也应提高意识,正确看待整容问题,要意识到整容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风险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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