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九严禁”
时间:2019-04-09 19:11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记者4月9日从银川市教育局获悉,银川制定《银川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九严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九严禁”主要针对银川市校外培训机构提出,严禁举办、受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或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竞赛、排位赛、分班测试等;严禁以名师、名校进行招生宣传、承诺保过、张贴应试成绩和学生考取学校相关消息;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严禁在中小学教学时间段内开展培训活动,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书面作业;严禁在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它费用,一次性收取费用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严禁超审批范围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除此之外,银川市教育局还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向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学宣传“九严禁”,对打着“小升初”名义举办各种培训班(如保过班、冲刺班等)的培训机构要严肃处理,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办学,依法依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银川市教育局要求银川全市各小学要加强内部管理,不得将本校学生学业信息提供给任何初中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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