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侵占资金49.7元始 供销社会计胃口越来越大终获刑
时间:2008-02-03 10:50 来源: 点击:次
中国法院网讯 由侵占单位资金几十元,逐渐发展到侵占资金上万元。日前,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资金犯罪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卞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违法所得46855.7元予以追缴。
被告人卞强,原系利辛县城关供销社会计。1994年9月21日,被告人卞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多报费用的方法,侵占单位资金49.7元。后卞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少入账等方法,分别侵占单位铺底金409元,集资款3000元,承包金2817元,化肥款35580元和从出纳会计处支取现金5000元挂在他人名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卞强身为企业主管会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惩处,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作出上述判决。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