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12月18日电 (记者 林浩)12月18日,广西法院对近期一审审结的8件涉黑案件、9件涉黑分案或漏犯案件、3件“保护伞”案件及20余件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上述案件中,柳州张加爱等11人涉黑案及桂林文岗等20人涉黑案,均为自治区挂牌督办案件。
其中,以张加爱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实施数十起违法犯罪;制造贩卖毒品氯胺酮超60公斤,并将涉毒非法获利共计1300余万元人民币注入组织入股、开办的企业,不断壮大组织实力;该组织拉拢、腐蚀多名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一审依法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制造毒品罪,行贿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伪造公司、人民团体印章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张加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桂林荔浦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以文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亲情、朋友关系为纽带,在桂林全州县大西江镇一带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通过非法采矿非法获利75万余元人民币,并通过控制林管会破坏基层两委选举,破坏基层组织政权稳定。法院一审依法对文岗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在审理以迟国君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广西高级法院经过二审审理,依法维持对迟国君以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判处死刑的刑事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迟国君团伙此前设立卖淫窝点,组织、强迫他人(包括未成年人)卖淫,获取巨大非法利益,并将一名卖淫女殴打折磨致死;安排陈飞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逃避有关部门查处,以获取更多的非法利益。
在广西高院此次公布的3件“保护伞”案件中,南宁市公安局明秀派出所原所长廖章宝、宜州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原所长骆勇、宜州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原所长兰建军,被判处有期徒刑10—7年不等的刑罚。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腾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8年1月23日至2019年11月30日,广西法院一审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96件4105人,其中涉黑案件97件(黑社会性质组织3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08件,恶势力团伙案件391件。
在审结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501人被广西法院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为25.52%,高出同期广西刑事案件重刑率近17个百分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1120人。对黑恶势力的一般成员、从犯、初犯、偶犯或者具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以及未成年人,广西法院则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此外,广西法院在聚焦服务改善营商环境和整治行业监管漏洞、治安乱象的基础上,加强对黄赌毒、传销、电信诈骗、破坏环境资源保护、走私、职务犯罪、“套路贷”非法借贷等关联案件的串并分析,共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30份。
周腾还介绍,目前,原广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黄振东等一批涉黑“保护伞”案件正加快审理并将陆续作出一审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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