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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童遭家暴 妇联申请人身保护令
时间:2018-12-24 17:19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12月22日,一段疑似虐童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开来。视频中,一个身穿校服的小女孩多次遭到一对成年男女推搡、摔打、撕扯头发等暴力行为,场面令人十分揪心。随后视频引发大量关注,不久有网友爆料称,视频拍摄地点系深圳宝安区某街道。23日下午,宝安区委宣传部就此事发布通报称,已找到视频中所拍摄女童,其父母对殴打女童的事实供认不讳,初步调查情况与视频相符。经法医检查,女童体表未发现明显伤痕。目前当地警方正依法调查处理,宝安区妇联已向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

  摔打、耳光 虐童视频引发质疑

  近日,一段疑似父母虐童的视频引发大量关注。视频显示,今年10月期间,一个女孩在家中遭遇家暴,被父母连续多次殴打。无论是女孩写作业还是吃饭,其母亲都有可能突然动手,掌掴、摔打、扯头发甚至动用扫把、塑料椅子等物品殴打孩子。女孩几次被打翻在地,不敢反抗。此后,视频中又出现一名身穿美团外卖骑手工作服的成年男子,疑似女孩的父亲。原本以为父亲出现后会对女孩手下留情一点,不料迎接女孩的仍是一连串的暴力殴打。

  视频上传至网络后,女孩被打的一幕幕让不少网友在愤慨的同时,也为女孩安危充满了担心。此后,有网友爆料称,该视频拍摄于深圳市宝安区某街道。23日,来自美团外卖的一则声明,证实了这一消息。据外卖平台介绍,经查,视频中殴打女童的男子刘某此前曾在深圳担任骑手。北京青年报记者从美团了解到,该男子系2018年8月26日入职,已于12月6日离职。平台方已将其所有相关资料提供给当地警方,后续也将为女童提供帮助。

  警方介入 父母对殴打行为供认不讳

  23日上午,深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转发视频,并留言称“我们正在调查!”同天中午,北青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了解到,宝安区妇联等多个部门均已介入调查。

  17时许,宝安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就此事发布通报称,12月22日晚,网传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一女童被殴打的视频。接此情况后,宝安公安分局立即开展核查,并于23日10时30分许,将视频中涉及的相关人员刘某华(男,广东人,34岁)、陈某文(女,广东人,33岁)及涉事女童(8岁)带回辖区派出所调查。

  经查,网传视频全长共4分钟,反映女童被父母殴打时间段分别为2018年9月26日18时50分、2018年9月27日20时03分、2018年10月19日11时01分、2018年10月20日12时57分。经询问,母亲陈某文、父亲刘某华对殴打女童的事实供认不讳。初步调查情况与视频相符。经法医检查,女童体表未发现明显伤痕。

  目前,警方正在依法调查处理中。宝安区妇联已向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安排专业社工和西乡街道办一起对女童进行陪护和心理辅导。

  遭遇家暴 旁观者也“有权说不”

  深圳虐童视频流出后,家暴问题再次成为热点话题。未成年人遭遇家暴后应该怎么办?作为旁观者,看到孩子父母“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偏激教育方式,是否有权对其进行劝阻?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介绍,所谓家暴,即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制止并向公安机关举报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出警,予以制止,并依法作出处理。

  许浩律师表示,《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许浩律师建议,未成年人一旦遭遇家庭暴力,可以选择报警或联系所在学校、居民委员会等组织进行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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