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省纪委监委对外披露了一个典型案例:遂宁市射洪县,有人“巧借”公务活动之机旅游,费用算在鸡身上,一只鸡苗价格高达270元。
今年4月,射洪县纪委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启动脱贫攻坚领域“清淤护航”专项治理行动。纪检监察干部在翻查青堤乡新黄村“村三务”资料时,发现了一张5462元的白条,账目上显示5462元全部用于购买20只鸡苗,且无发票清单。
“平均算下来,购买一只鸡苗需要273元,怎么会有这么贵的鸡苗,这笔账肯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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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发问,玄机无处隐藏
带着疑问,县纪委干部随即对新黄村党支部书记冯世宽、村委会主任王建明进行谈话。
“这张5462元的白条是不是全部用于购买鸡苗?”
“是的,都用到泸州买乌骨鸡苗了。”冯世宽和王建明都一口咬定。
“一只成年乌骨鸡市面售价才150元不到,鸡苗怎么会这么贵,是不是报销了其他费用?是不是还报销了个人支出?”调查人员严肃问道,冯世宽和王建明顿时语塞,神情变得紧张起来。
“这笔账里面还有几张门票钱。”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王建明透露了一些信息。
“什么门票?”在纪检监察干部一连追问下,两人自知无法自圆其说,不得不交代了事情原由。
水落石出,违纪后果自负
原来,为丰富青堤乡新黄村电商平台产品种类,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经青堤乡党委决定,2016年6月11日下午,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刘天来带领冯世宽、王建明等人到泸州市合江县考察乌骨鸡(黑鸡)品种和养殖技术。次日,因先前对接的合江县乌骨鸡养殖户临时联系不上,刘天来、冯世宽、王建明便与当地朋友一行9人到邻近的贵州省赤水市四洞沟景区游玩,期间,冯世宽购买了一条硬盒中华牌香烟,分发给随行几人。6月13日,刘天来等人考察乌骨鸡品种和养殖技术,同时购买了20只鸡苗后返回射洪县,此间产生的费用由冯世宽个人先行垫付。
按规定,村财务支出需由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商议决定,凭正规发票和相关费用明细报销单据,再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确认,报请审核后支款报销。
冯世宽考虑到去四洞沟景区旅游以及购买香烟的费用不能入账,便以“打白条”的形式从村办公经费中报销了一笔共计5462元到合江县购买鸡苗的费用,以求蒙混过关,其中包含到四洞沟景区旅游产生的门票、餐饮、观光车以及购买香烟的费用合计1710元,其余3752元系到合江县考察时产生的交通费、部分住宿费和购买鸡苗等费用。
随即,县纪委干部来到青堤乡政府向刘天来了解事情经过,刘天来承认了借公务差旅之机到贵州省赤水市四洞沟景区旅游的事实,并及时清退了相关费用。
2018年9月,射洪县纪委给予刘天来、冯世宽、王建明等3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三人按要求清退公款旅游费用17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