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10-05-20 10:58 来源: 点击:次
1、只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2、必须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它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等行为或迹象;
3、必须是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和责令限期缴纳的期限之内;
4、必须在纳税人不肯或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情况下;
5、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 上一篇: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 下一篇:税收保全措施管理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 · 解读税收保全措施
- · 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
- · 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