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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厕所地面有积水 消费者滑倒骨折得补偿
时间:2010-05-15 17:47 来源: 点击:

   春节前,徐汇区消保委接到一封消费者的来信投诉。消费者章先生诉称:其夫妇于元月六日到乐购购物。其老伴因厕所地上积了一滩水,脚下一滑,摔倒在地。后来一位乐购工作人员将她扶起来,并叫清洁工把水拖掉。当时老人检查了一下,发现没太肿,就直接回家了;但回家后,老伴仍旧觉得较痛,就乘出租到中山医院看急诊骨科,诊断结论是“左胫肋骨下断骨折”。一月九日,章先生前往乐购交涉,客服负责人表示因超过24小时,不予处理。章先生要求消保委协调解决。
    区消保委在接到该起投诉后,就认真翻阅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及时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消费者的爱人在乐购的厕所内上厕所,因厕所内有积水而不慎滑倒。乐购表示:公司已投保,若消费者第一时间通知乐购相关工作人员,可由工作人员陪同消费者前去医院就诊,等检查结果出来后再作进一步赔偿处理。而我委与消费者联系了解,消费者爱人表示当时觉得并没有肿得很厉害,因此没有马上去找乐购交涉。回家后实在太痛了,就去医院就诊,得出的诊断结果是:左胫肋骨下断骨折。而后,区消保委又与乐购客服部联系,虽说消费者的爱人在超市厕所内滑倒,没有立刻通知乐购工作人员处理,而是到两天后才找客服反映此事。但乐购确有责任保障消费环境的安全,并向消费者作出明确的警示,以提示消费者。譬如:放块警示标志等等。经我委的多次协调,乐购最终同意补偿消费者人民币贰佰元整。此投诉得到圆满解决。
    消保委提示:若消费者在购物时,由于安全隐患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应第一时间与商家或厂家联系交涉。以免耽误受理时效,使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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