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房屋结构谁承担责任
时间:2010-05-15 17:47 来源: 点击:次
消费者施先生于2008年12月8日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09年5月18日入住,6月1日阳台玻璃自爆,与物业公司多次交涉无果,故投诉要求解决修复。
接到投诉后闸北区消保委组织双方开调解会,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持其词,消费者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玻璃费用及其他费用,而物业公司只愿意赔偿玻璃费用,对其他方面的赔偿不予接受,原因是消费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阳台结构,导致阳台玻璃自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经我委再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消费者最后通过总公司解决。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通过购置新房改善自身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成了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一部份。在装修房屋中不要盲目追求个性化、扩大室内空间的消费。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消费者在追求个性化和扩大空间的同时,更要注重房屋的实用性和安全性。经营者要增强责任感,从专业的角度提出有利于消费者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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