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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员”大闹飞机客舱 这些问题有待厘清
时间:2019-07-16 17:45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7月12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从成都飞往北京的CA4107航班上,发生了一起引起全网热议的事件。公务舱一位女士在滑行阶段使用手机,被另一位自称“国航社会监督员”的牛姓女士制止。后者不依不饶,在飞机降落后报警,并谎称机上有乘客密谋伤害她,导致包括“社会监督员”本人和机组在内的7人经历了7小时的询问和笔录后才能离开。随后,国航方面回复记者称,未设置“社会监督员”的职务,牛女士为国航员工,患有精神疾病,目前因病休养。

  精神疾病患者能否如常人一样正常乘坐交通工具?哪类精神疾病患者应该给予限制?国航是否无法解除与无法正常工作的员工的劳动合同?这些问题引发热议。



回顾 国航“监督员”机上发飙

  13日,微博名为“@李亚玲”的网友发帖回顾了当天的经历。根据她的描述和当时拍摄的视频显示,飞机刚开始滑出停机位的时候,有位女乘客在打电话,在空姐提醒了一次后,乘客还在继续接电话,直至飞机广播提醒才挂掉。此时飞机滑行出停机位不远,20分钟后,飞机起飞。

  在此期间,一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士突然站起来,大声斥责接听电话的女乘客,并指责另外两个在玩手机的男乘客危害航空安全。在乘务员检查证实男乘客手机为飞行模式后,她继续大声斥责,并要求乘务员提供投诉表,并在落地后报警。在此期间,她不仅没有系好安全带坐在座位上,还在机舱里走来走去。

  网友李亚玲称,整个飞行过程中,自称“监督员”的女士不停地写书面材料,找乘务员配合她报警,还在手机上翻出照片,给机组成员看她和“领导”的合影,并指责几个乘客骂了她,要求这些乘客再也不能坐国航。李亚玲随后表示自己愿为几位乘客作证,证明他们没有影响航空安全的行为,也没有骂人,并留下手机号码。在飞机降落前10分钟,该“监督员”走到接听电话女乘客身旁坐下,要求女乘客在她写的材料上签字。遭拒后,“监督员”坐在过道上继续大声斥责。

  飞机一落地,这位“监督员”立刻掏出手机,要求对方立刻通知机场公安赶到该航班,要求扣留女乘客和李亚玲等4人,并称4人危害了航空安全。在第二通电话中,她还声称几位乘客密谋要打她。乘客下机时,乘务组接到了一个电话,拦住了几名乘客,交给警方接受调查。李亚玲称,被调查的女乘客7个小时之后才从公安局脱身,并被民警以危害航空安全的理由给予警告。

  起底 牛女士曾因 与民警冲突被拘

  网帖发布后,国航对此事进行了回应,称并没有设立“社会监督员”职务或聘请外部人士担任“社会监督员”。

  随后,有网友辨认出这位“监督员”的身份,其实际为国航客舱部职员。今年7月8日,牛女士也在北京飞往成都的航班上与其他乘客产生冲突,并造成乘客延迟下机。

  事情进一步发酵,有更多网友发布了牛女士相关视频。视频显示,牛女士曾在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情绪失控,指责其他乘客危害公共交通安全,并声称反对她的人要对其进行人身伤害。2013年,牛女士因在首都机场与民警发生冲突被行政拘留5日。随后牛女士两次对北京市公安局首都机场分局提起行政诉讼,均败诉。

  回应 系国航员工有精神病史

  国航15日下午回应“监督员”事件说,7月12日,国航CA4107航班在起飞滑行阶段,因有旅客使用手机另一名旅客制止而产生纠纷。飞机降落后有旅客报警,随后3名旅客和4名机组人员前往机场公安局配合警方调查和调解处理。经核实,纠纷一方旅客为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

  另据新京报报道,7月14日晚,国航宣传部部长徐彦纯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涉事乘客牛女士只是国航普通员工,“因为患有精神疾病,已经很久都不工作了。她有这种疾病,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对于李亚玲关于限制牛女士上飞机的提议,国航方面表示,目前禁止乘机的规定中,不包含精神病人。牛女士在看上去精神正常的状态下,国航无权限制其人身自由,也无权拒绝其上飞机。而其行为尽管打扰了其他乘客,但还没到危害航空安全的地步。国航方面还解释称,牛女士报警后,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出警并进行讯问。

  质疑 机上发飙是否威胁航班秩序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能禁止乘机?国航的这一说法引来多方质疑。一位民航业内人士道出了许多人的担忧:“这次她只是打扰了其他乘客,但她此前是一名空姐,熟知机上各种应急设备。如果她下次控制不住自己,真做出了危害航空安全的事情,那又该怎么办呢?”

  针对这一事件,这些问题还有待厘清。

  首先,该女士在飞机上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她的做法是否属于举报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这需要职能部门清楚解释。

  其次,这位自称“监督员”的乘客大闹航班时,其行为本身是否威胁到正常的航班秩序?是否侵犯其他乘客权益?她的行为应该得到怎样的处理?当时航班的机组成员为何没能有效控制局面?

  第三,根据李亚玲的描述,原本乘务员跟乘客道歉,表示乘客没有什么不对,他们会如实陈述。但下飞机时,机组接到电话,空乘人员拦住几个乘客,随后乘客被警方带走,被迫接受调查、做笔录,滞留了7个小时。机场公安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虽然民航近来放松了对航班上使用手机的管理规定。但本次事件的一大起因也是因为乘客在航班滑行时打手机。航班滑行时乘客到底能不能打手机,这个规定应该更加细致明确,否则容易出现模糊空间。只有有了更严格的规定,大家才能更好遵守,航空安全也才更有保障。

  律师说法 如影响飞行安全 航空公司有权拒绝 精神病患者乘机

  牛女士在降落时是向谁报的警,警方决定出警的原因是牛女士口中的“乘客密谋伤害”还是危害航空安全?15日下午,羊城晚报记者多次致电首都机场公安,但对方表示不接受电话采访。

  对待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目前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15日,记者专访了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他表示,按《中国民用航空乘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航空公司在精神病患者可能影响自身或者其他乘客安全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其乘机。不过,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大多没有法律上强制性限制性规定,一般各地自律性的乘客守则会要求精神病人由监护人陪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此外,牛女士报警时声称自己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几名乘客密谋打她,涉嫌报假警。“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报假警属于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可予行政处罚。精神病人报假警的,如果其报警时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则不予处罚,如果是在报假警时精神状态正常应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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