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男子私占集体土地盖房 骗取国家补偿款
时间:2017-12-06 10:41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点击:次
中新网呼和浩特12月5日电(张林虎 李迪)呼和浩特一男子私自占用集体土地围院盖房,房子被依法拆除后,他竟又借用了7位村民名义骗取国家占地补偿款600万元。5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分局获悉,该案涉案人员均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17年3月22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黑土凹村村民李某某受7位村民委托,领取拆迁补偿款600余万元。这么巨大的数额让赛罕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觉得事有蹊跷,随即展开调查。
图为警方审讯嫌疑人。警方供图
据查,被拆迁的院落位于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与110国道交汇处北侧,占地3881平方米。民警通过查阅领取拆迁补偿款档案得知,该院落在上报宅基地收据时所有人的姓名为杜某某,收据写明宅基地有8处,还有一份7位村民委托李某某全权负责处理拆迁补偿的委托书。
民警找到这7位村民并逐一进行谈话,得知杜某某系李某某之妻。7位村民都是应李某某的要求在委托书上签的字,并向李某某提供了户口和身份证复印件。
“该院落就是李某某自己占地盖起来的,而且平米数超过国家补偿规定,李某某是为了获得巨额补偿款才借用其他村民名义。”办案民警最终查出了事实真相。
李某某原籍辽宁,2003年迁户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黑土凹村,给时任黑土凹村村委会主任开车,那张写着杜某某8处宅基地的收据便是当年他开车时抵顶的工资。
李某某私自占用这部分仍属于集体性质的土地围院盖房,2011年,该处院落被政府按照违章建筑依法拆除。
然而,到了2015年,李某某用这个早已不存在的院落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当地村委会领导在没做任何核实工作的基础上,为李某某院落产权证明上签字,最后导致李某某成功骗取国家600万元拆迁补偿款。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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