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在重庆某医院一男子将手放在一未成年女孩的裤子内摸其下体。期间,女孩起身去检查回来后,男子再一次将手放进女童裤子内,全程女孩都在玩手机,无反抗情绪。据知情者称,该事件发生于8月14日上午,所在医院为重庆西南医院。
现场图
图为目击者爆料。
@重庆警方 获得消息后,全力开展调查。
警方消息截图
8月16日下午,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在其官方微博通报称,涉案男子系小女孩的姑父,目前这名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事件辣评
连日来,数起成年男子在公共场合触碰女童私密部位的事件在网络上曝光发酵,引起舆论关注,人们纷纷对猥亵者表现出愤慨与强烈谴责。这充分说明,目前社会上已经对维护女童性不受侵犯权形成了基本共识。人们已经逐渐意识到,故意触碰女童的私密部位是不妥当的,乃至是违法的。
然而,容易被我们忽视的是,男童的相关权利也同样需要受到高度重视。试想,如果在南京车站出现的是对男童的相同一幕,还会被网友曝光并出现如今的舆论井喷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不少大人出于逗孩子玩儿的心理,乃至出于向孩子家长表现亲近、友好的想法,对男童生殖器进行拨弄。这种现象已经被人们当作是习以为常的事,甚至不少人觉得并无不妥,而绝大多数家长在碰到这种情况时,要么无感,要么则是碍于情面并不及时制止。
事实上,不管是否意识到,我们都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客观现象,即我们并没有将男童的不受性侵害权看得和女童一样重要。其实,故意触碰、挑弄男童的私密部位,在本质上,也是一种猥亵。虽然或许男童并未反抗,但这是因为受限于认知水平,他们不知道需要反抗、如何反抗乃至不敢反抗,而相关不端行为对他们造成的伤害则很可能是不可磨灭、伴随一生的。
形成如此尴尬局面,究其原因,一方面出于我们长期以来对男童相关权利的漠视,我们总是认为,男孩子有啥“吃亏”的嘛?而另一方面或许更来源于法律上的制度性纵容。当前法律虽然规定了猥亵儿童将受到严惩,但并没有对何为“猥亵”做出具体规定。而传统刑法和一般司法实践认为,猥亵行为的责任要素需要包含行为人出于刺激或者满足性欲的内心倾向。
这种观点显然与当下儿童权利保护的现状与需要相悖。法律之所以严惩猥亵儿童行为,初衷正在于保护弱势群体。即便有人出于玩笑亦或者其他原因做出了猥亵行为,他对弱势者的性伤害也是客观存在的。同时,没有相关内心倾向也容易沦为不端者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
法律在某种程度上的纵容造成了一些人能够肆无忌惮而又无感地在公共场合猥亵儿童,更有些人认为逗弄孩子特别是男童的生殖器是一件无伤大雅“好玩儿”的事情,更造成了旁观者在看到儿童受到熟人猥亵时,沦入集体无意识状态。
因此,我们有必要回归到保护儿童的原始立场上,通过立法以及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猥亵儿童行为的认定范围:只要没有正当理由,挑逗、拨弄儿童私密部位或者实施其他猥亵行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无论所侵犯的是男童还是女童,都须严惩不贷。如此才能让熟人猥亵儿童不再沦为“习惯性违法”,更让严惩猥亵儿童不再止于网络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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