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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租POS机供人套现3.2亿 涉嫌非法经营
时间:2015-04-01 10:08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近日,中山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对福建籍男子林某提起公诉。林某涉嫌出租多台POS终端机供他人非法套现逾3.2亿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从2014年3月开始,林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其本人和亲友的名义先后注册成立东豪迪拉链厂、力令辅料行、怡图辅料行,在向多家银行申请POS机后,以每台收取人民币4000元~5000元不等的费用将POS机租借给他人套现,总金额达人民币3.2亿余元。2014年9月2日,公安机关在中山市板芙镇将林某抓获,当场缴获POS机7台。归案后,林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依法讯问了林某,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认为林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还了解到,在一些利用POS机非法套现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对套现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有的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因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商户要依法依规使用POS机,避免因非法使用而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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