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通讯员李佳)在听说王某正准备为公司生产的八宝粥饮品申请注册“王老吉”商标后,作为代理商的周拥军找到了刑满释放的房汉忠借机诈骗。房汉忠冒充中组部领导秘书以帮忙注册商标为由骗走了王某76万元。昨天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周拥军和房汉忠被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9年。
28岁的周拥军和40岁的房汉忠都是江苏人,但是两人的身份差别很大。周拥军是江苏常州市群木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房汉忠不但无业,而且还因犯盗窃罪,坐过15年大牢。
2009年3月,周拥军开始代理销售王某所在公司生产的饮料。同年6月,他听人说王某准备到北京为公司的八宝粥饮料申请注册“王老吉”商标,但是能将商标顺利注册好像不是很容易,于是他就想利用此事来“敲”王某一笔钱。
周拥军将想法告诉了房汉忠,他打算让房汉忠冒充中组部领导的秘书,还让房汉忠熟悉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中组部相关领导的名字。
准备工作做好后,周拥军与王某取得了联系,他告诉王某自己认识中组部领导的秘书,可以帮其办理申请注册商标的事情。王某听后很高兴,让周拥军带着“领导秘书”一起到北京找他。
6月27日晚上,周拥军带着房汉忠在北京的一家饭店里面与要注册商标的王某见了面。
按照两人事先商量好的计划,周拥军先把“中组部部长秘书”房汉忠介绍给王某认识,然后在吃饭的过程中,又假装顺便提到了王某要申请注册商标的事情。
房汉忠紧接着表示可以为注册商标的事情提供帮助,并承诺王某一周之内就能将注册商标的事情办妥,但前提条件是王某要支付80万元的好处费。
2009年6月29日至7月7日,王某通过转账和付现金的方式共向周拥军付款76万元。此后,周拥军便不再接王某的电话,并让他人转告王某称自己患了胃癌。王某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便向公安机关报警。
在此期间周拥军将骗来的76万元中的1万元给了房汉忠,并用其中的24万元以母亲的名义购买了一辆“奥德赛”汽车,在他被抓获时,尚有赃款40万元存在他携带的银行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