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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综治办主任被控受贿诈骗1300万元
时间:2010-05-22 10:12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 继周四原石岩街道办副主任涉嫌受贿400万元被提堂受审后,昨天,原石岩街道综治办主任余其昌又因受贿罪和诈骗罪出庭受审。据检方指控,这名普普通通的基层干部,在近20年时间里,竟非法吸金超过1300万元。

  该案昨天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今年52岁的余其昌,被捕前是原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曾先后任石岩派出所副教导员、水田派出所政治指导员、所长等职务。

  昨日庭上,余其昌否认检方对其诈骗罪的指控,辩称“这是栽赃”,而对于3单受贿罪指控,他只承认第二单收受包工头杨某20万元,不过他也同时辩称,“我印象中好像还了这20万元。”

  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

  据检方指控,余其昌从1991年开始,就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1991年,时任宝安区石岩派出所副教导员的余其昌,在个体废品收购老板冯锦海的请求下,向派出所辖区内的某电器厂打招呼,帮助冯获得与该厂的第一份金属废品回收合同,期限自1992年到1994年。冯锦海每月送余其昌1000元表示感谢。为了续约,1995年至2008年,冯每月送余其昌8000元。以上合计人民币1368000元。

  1995年,时任宝安区水田派出所政治指导员的余其昌,为包工头杨某和家人将户口迁至水田村,杨送给余其昌2万元。1997年,时任水田派出所所长的余其昌,安排杨某承包该所办公楼装修和留置室建设工程,受贿20万元。

  收取干股获利

  1996年,邱庆昌(另案处理)租下原深圳市石岩镇水田村一块面积1200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建设水田电影院。为获得时任水田派出所所长的余其昌关照,邱在余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送给其三分之一的干股。

  2002年5月起,因电影院生意不好,邱庆昌又单独出资对电影院进行加建和改建并出租给他人开办“佳民城百货”。而余其昌每月收取邱庆昌人民币3500元,截至2008年5月份,共收受29万多元。

  2005年,广深港客运专线规划途经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其中需要征用这块土地,2008年,余其昌作为合作一方加入征地补偿对象范围,并以干股股份分得征地补偿款人民币358万元。

  虚构事实骗取征地补偿款

  2007年,在“佳民城百货”建筑拆迁过程中,具体负责测绘工作的梁先流(另案处理),经与邱庆昌密谋后,在提交的测绘报告中虚增了1245.21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被告人余其昌明知测绘面积虚假,仍然向邱庆昌要求分得其中三分之一,获得邱庆昌同意。

  至此,3人共同骗取征地补偿款人民币814万余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余其昌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546万多元,并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征地补偿款人民币814万多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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