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一行长助理涉嫌受贿17万被诉
时间:2010-03-10 09:30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因收受客户以支付购房首付款名义行贿的17万余元,中信银行北京某支行行长助理李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公诉至朝阳区法院。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11月,李某利用担任中信银行广安门支行行长助理的职务之便,在办理北京某商贸公司汽车贷款业务的过程中,收受该公司负责人赵先生为其支付的购房首付款174292元。之后,李某自首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11月,李某利用担任中信银行广安门支行行长助理的职务之便,在办理北京某商贸公司汽车贷款业务的过程中,收受该公司负责人赵先生为其支付的购房首付款174292元。之后,李某自首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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