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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村民盗摘向日葵赔偿1500元
时间:2008-11-11 17:38 来源: 点击:

  风调雨顺,400亩向日葵竟然颗粒无收。

  原因是,附近村民盯上了这“稀罕物”,反复采摘……

  抓住“小偷” 人家说是“捡”

  昨日14时许,记者来到沈阳市辽中县茨榆坨镇后边外村一耕地旁。

  一名身穿黑色棉衣的男子正扯着另一男子的衣服,声嘶力竭地喊着:“有你这么捡东西的吗,拿人家地里面的!”被扯男子手中拿着一个麻袋,里面装满了向日葵的花盘。

  “我以为这是不要的,我路过就进来捡,这都是从地上捡的。”手持麻袋的男子辩解。

  据愤怒中的男子介绍,他叫刘延斗,34岁,今年春天从大连来到沈阳和另外3人以每亩360元合伙租下5块共400亩耕地,种向日葵和辣椒。

  “年景不错,耕地的土质也好,结出瓜子大还不空,丰收的话一亩地能收益200元左右……”刘先生无奈地说,可现在不光收入没了,连投入也搭进去了。

  记者目力所及,公路两侧200多亩地上数不清的向日葵都没有了花盘,地上零星可见已破损的向日葵盘。

  雇6人看地“看不过来”

  “你拿点、吃点都没啥,可是你也不能用车来拉啊。”刘先生气愤地说。

  刘先生介绍,因为向日葵是当地“独一份”,在附近村民眼中是“稀罕物”,起初过路者和附近村民只是“小打小闹”,可渐渐地“采摘”的人越来越多,“晚上,地里最多能有近百人,路旁还停着农用三轮车、小轿车一麻袋一麻袋地往车上运。”

  “发现村民‘采摘’,为什么还不及时回收?”记者问。

  “葵花籽和辣椒都得晾干了才能收,要不就得全烂掉,我们没有场地来晾晒所以才晚收几天。”刘先生说。

  眼看着向日葵减少,刘先生找来6个人在5块地进行昼夜巡逻。

  “效果不太好,一到晚上就看不过来了。”刘先生说,很多村民都用锐器将向日葵茎割断,与向日葵一同栽种的辣椒也被踩坏。

  负责清扫刘先生耕地附近马路的环卫工人,证实了刘先生诉说的村民“采摘”葵花籽的情形。

  村民行为 涉嫌盗窃、抢劫

  随后,辽中县公安局茨榆坨公安分局的民警将涉嫌盗窃葵花籽的男子带走进行调查。

  据刘先生回忆,11月6日他们就抓住了4名正在“采摘”葵花籽的村民,经过警方协调,4名村民共赔偿刘先生1500元钱。

  记者从警方处证实了刘先生曾经抓到过4名偷葵花籽的村民,但警方未透露案件处理情况。

  针对此事,本报法律顾问姜乃芳进行了解释:“如果在盗窃葵花籽的过程中受到劝阻和制止,对方仍没有停手盗走葵花籽,那么他的行为就构成了抢劫。”

  姜律师解释,如果盗窃葵花籽较少,折合人民币数额较低不构成盗窃立案标准,盗窃者也要受到治安条例的处罚;而构成立案数额,盗窃者就触犯了刑法。

  19时许,记者再次联系到刘先生,刘先生表示涉嫌盗窃的男子仍在派出所内接受调查,对于自己提出索赔1万元的要求警方未予回应。

  截至记者截稿时,案件还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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