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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女会计虚开税票200万获刑8年
时间:2008-11-11 17:38 来源: 点击:

  今天上午,33岁的通州女子刘冬辉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刘冬辉介绍说,她是受雇于蔡某做兼职的外勤会计,对蔡某等人开办公司的情况及他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均不知情。刘冬辉的辩护人介绍说,刘冬辉作为兼职外勤会计,专门负责报税和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偶尔参与公司的部分行为,并没有参与“倒票”,是在不知情、被指使、受蒙蔽的情况下参与报税和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据了解,刘冬辉于2005年2月至2006年6月期间,在明知北京都诚易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圣诚科贸有限公司、北京报捷文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没有实际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受蔡某(另案处理)指使,以这些公司的名义先后从门头沟区国税局、宣武区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75份,并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蔡某等人将刘冬辉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多家单位虚开,虚开税款共计209万余元。

  法院认为,刘冬辉先后为涉案公司做兼职会计,以其具有的专业知识,应当发现蔡某等人大量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在这种情况下,刘冬辉仍积极帮助蔡某等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报税等,成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行为的一个必要环节,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鉴于她是受他人指使,系从犯,可对她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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